想当救世主的《白痴》

in #wherein7 years ago (edited)

这是去年看的第一部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长篇小说《白痴》,陀姥爷写书的节奏真心的让人抓狂,所以读了四次《卡拉马佐夫兄弟》都没读下去。然而真正读下去,又会被陀翁的故事情节,人物描写所折服,真是不仅要仰天长啸:天呐~

这种每个人开口说话前都要吊嗓子的模式中,我这种急性子能坚持看下来着实不易。下面就看看陀翁在《白痴》这部长篇小说中塑造了怎样一个可人儿……

一位国外养病回来的公爵,因为天真、善良而被众人所喜爱,在公爵第一次见到娜斯塔霞时,就从她惊为天人的面容中看到了背后的痛苦,所以第一次见面就用求婚的方式打算拯救她与苦难之中。之后不管经历了遗产风波还是他人的自杀事件,公爵始终按着自己真诚的步调对待每一个,他用自己的方式生活,并没有刻意的想去影响别人,却总是抱持着一颗拯救之心,所以当娜斯塔霞拉住他的时候,他再一次打算用婚姻来拯救她。当公爵知道罗国仁杀了娜斯塔霞以后,也许觉得自己的拯救之路已经到此结束了,所以能平静的与罗国仁一起躺在娜斯塔霞的尸体旁边一夜。然而他的这种拯救的性格,不仅让娜斯塔霞觉得自己卑污,更使得阿格拉雅在感情中极度没有安全感,最终导致各自失落。

爱一个人不仅想要占有,还想把最好的给他。娜斯塔霞爱公爵的方式就是让他幸福,所以他极力撮合公爵和出身将军世家,受家庭万千宠爱的阿格拉雅,他认为公爵这样高尚的人只有阿格拉雅才能配的上,然而当她看到阿格拉雅的无知和任性后,又想把公爵抢回来,然而她又在婚礼前夕又逃跑,最终导致灭亡。阿格拉雅虽然在呵护中成长,却是一个娇蛮任性的孩子,她用讥笑和羞辱的方式对待公爵来表达自己的爱,更是在嫉妒中使得她在与公爵的婚礼之前去找娜斯塔霞挑战,最终失去公爵,也是no zuo no die 的典型代表。

一个人要么初心不变,在任何环境中做到岿然不动,就算像公爵一样被称为“白痴”,也能守的内心平安。要么彻底坏透,淋漓尽致之无耻之后,也能在金钱或者地位上争得一席之地。最怕的就是卑鄙了一半,又为了名声放弃到手的财富,事后又无尽的后悔,只能在各种凄凄哀哀中哀哀戚戚。

罗国仁出场次数不多,我却觉得他是最悲惨的一个。他的生命就是围绕着娜斯塔霞而活,看着她折腾,忍受她的折磨,所以本就性格偏执的他在杀公爵不成以后,最后杀死了娜斯塔霞。

人的欲望太多,杂念太多,想的太多,所以幸福很少!

来自于WhereIn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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