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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為。人不為已,天誅地滅
坦白說,寫這篇文章的時候並不是旨在澄清,真的是剛剛好可以把我的經歷套用到主題上面,我亦有想過會不會出了文章之後就是跟cn區說再見之時。但是,就如給@oflyhigh的回應中所說,我只要管好自己就是了。最後還是把文章發了出來。
能夠為自己和香港的一些用戶澄清一下亦算是個意外收穫吧。多謝見諒。
坦白說,寫這篇文章的時候並不是旨在澄清,真的是剛剛好可以把我的經歷套用到主題上面,我亦有想過會不會出了文章之後就是跟cn區說再見之時。但是,就如給@oflyhigh的回應中所說,我只要管好自己就是了。最後還是把文章發了出來。
能夠為自己和香港的一些用戶澄清一下亦算是個意外收穫吧。多謝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