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对手之道

in #cn6 years ago (edited)

美国大选落幕之后,希拉里不忘立即给其“死敌”特朗普发出贺电。这种做态,在国人看来不过是一种俗套,根本不值得注意。但若完全反其道而行之,绝不与对手有任何礼尚往来,又当如何置评?可见,待对手之道,并非一个不值得考虑的问题。

古风何如?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谋略大国,对付对手的奇谋异策,何止百种!但这并不等于一遇见对手就咬断对方的脖子。对手们打交道其实挺有讲究,古风之侠义,唯有让现代人羞愧。

读过旧小说的人一定记得,好汉交手之前,少不了一套文绉绉的礼仪,如“久闻足下大名”、“如有冒犯,务请包涵”之类。这个叫作先礼后兵,无论贵族平民,都懂得谨遵不渝,以免被天下人讥为粗鲁无文。“先礼后兵”这四字看似简单,却构成古人行事的一整套文明
规则,广泛应用于宫廷、战场、论辩、盟会、外交等场合。

别看鸿门宴上刀光剑影、杀气腾腾,刘邦、项羽这一对不共戴天的对手,还是酒酣耳热、相谈甚欢的。当然,这并不妨碍他们各自的紧张算计。刘邦居然能虎穴脱身,实属奇迹。刘备与曹操这一对也是争天下的冤家,各人的意图彼此都心知肚明。但在酒桌上四目对视之际,礼数却一点不少。只是曹操一句“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差点将刘备吓个半死。可见,礼敬之勤,依然不抵杀心之重。至于在刘备与孙权之间、诸葛亮与周瑜之间、关羽与鲁肃之间,那一套敌国英雄相惜的戏路,几乎成了几千年来人们奉为圭臬的经典。对古人行事风格的欣赏,甚至让人从中体味到某种美学价值,以致忽略了相伴而来的腥风血雨。

旧戏舞台上的另外一幕也是很典型的:败军之将被刀斧手绑入主帅帐中,一方是大义凛然:“要杀便杀,岂不痛快!”;另一方是百般恭敬:“久闻大名,不意冒犯,幸勿见罪!”对一个有贵族风度的将帅来说,对失败的对手的这一番礼敬,是绝对不能少的。当然,这一番表演也包含着对对方服软、归顺的殷切期待;在不少情况下,胜者的愿望就是通过这种礼敬实现的。这种手法,就是所谓礼遇败将。这不过是一种平凡的智慧,其有利效果几乎妇幼皆知,在中国已流传了几千年,只是到今天却完全失传了。

礼遇败将这样一种平凡的智慧,在古代收到了可观的效果,其运用的极致,甚至可以说足以兴邦。一些众所周知的事例是:曹操之于关羽;刘备之于黄忠;李世民之于魏征,等等。尤其要提到的是,满清之所以能取大明的天下,主要有赖于一人,他就是汉人败将洪承畴。洪氏的本事可非同寻常,不是什么行军布阵之才,而是那个时代真正的伟大战略家。试想,满清那样一个起于山林的落后民族,到哪里去找一个战略家做军师?
或许会说,礼遇败将无非是招降的奸计,哪有什么真情实义?在那个崇尚丛林法则的年代,你到哪里去寻真情实义?对这种功利主义的待对手之道,就不必苛求了。

如果一定要树一个更高标准的参照,倒可举一个现代的例子以资对照。美国内战结束时,双方主帅演出了流传青史的一幕:衣衫褴褛的胜方主帅格兰特将军,见到了军装笔挺且佩剑如仪的败军之将李将军,互致问候之后,格兰特询问李将军有什么要求。李将军表示:他的士兵回家后还是要种地的,而且一路回家也得自卫,不能没有自己的马与枪,让他们带这些东西回去!格兰特当场首肯,这是平等地对待自己的同胞。显然,“礼遇败将”这四个字,远不足以完全表达这种水平的文明!

由此自然联系到另一个问题:我们的先人能平等看待对手的人格吗?幸而有值得称道的古风可赞。古戏中常用的一句话就是“与足下各为其主”。这意味着,双方互相尊重对方的平等身份:他们不过是各为其主的对手,而不是君子对罪徒,或者善类对丑类。

在华容道上曹操遭遇关羽的那惊险一幕,已经永远刻在国人的记忆里。无论人们记忆中的那个场面是历史真实还是文人虚构,都传递着一个古代信息:古人在作生死斗时,没有忘记对手具有平等人格这样一种朴素观念。曹操与关羽的关系特殊了点,也不妨看一些其他事例。三国时蜀吴两国或敌或友,但毕竟没有完全的相互信任。分居两国的诸葛亮与诸葛瑾兄弟,那是真正的各为其主。这种特殊关系得到两者官方的完全理解与尊重,没有引起现代社会中常有的那些麻烦。这一事实不应归因于个人的开明,而应归因于古人普遍具有的理性观念,那时的人还没有学会,将敌对阵营的人按意识形态彻底分开。

今世如此

理性地看待对手的那种古风,早已成为模糊的远古传说,现代社会所流行的是完全不同的另外一套。简单说来,新风尚的核心准则就是:阶级阵线,敌我分明。

内战结束后,如何处置大量国民党军败将,成了观察中国事务的一个绝佳窗口。盯住这个窗口的,首先是数以百万计的旧军政人员及其家属子女,同时也有全世界的政界与媒体,还有一个隐身在外的最不可忽略的观察者,那就是永远睁着眼睛的历史!这理应是展示政治家的智慧与气度、展示新社会文明的一个绝佳机会。这些败军之将,本来是四年前的抗日战友,后来是内战中的对手。这些人全被关入了牢房,而且刑期不短。按领袖的说法,没有杀头,已算很优待了。在这些人身上,中国古代文明中的“礼遇败将”用不上,“各为其主”的逻辑更用不上,在全世界已成为典范的美国内战之后的那种处置方法,就更不要说了。
关键之点当然是:国民党是阶级敌人,而不是平等对手。这个分野,是绝不可通融的。就是今天呼吁“第三次国共合作”的时候,也不会宣布从前那个阶级分野作废,只不过是暂且冷藏或者模糊过去罢了。阶级阵线的观念,尽管今天不被包括俄罗斯在内的大多数国家所认同,但当时被斯大林认同,而这就足以使许多人认作信条了。
这样的智慧与气度,为中华文明争光了吗?
国共内战的对手还不是最惨的;自己人内斗的对手,才真正是砧板上的肉团。

问题是,在内部有对手吗?关键恰好在这里。主流意识形态从不承认对手一说:如果你在队伍内部,那就是同志而非对手;如果你出队了,那就是敌人,也非对手。但是,如今天已经公开表明的,曾经被领袖视为死敌的高岗、饶漱石、彭德怀、习仲勋、刘少奇、陶铸、彭真、陆定一、罗瑞卿、杨尚昆等等,已不再被看作敌人;但未必能够否认,这些人曾一度持有很不同于领袖的理念,至少一部分人(如彭德怀、刘少奇)与最高有过激烈争论或者斗争。按照当今世界公认的标准看来,这些人不是对手又是什么呢?

这些对手后来怎么了?这是不需要回答的问题。就是这些人,曾经亲手处置过那样多国民党对手。例如,曾为公安部长的罗瑞卿,肯定有机会,细心观察国民党败将在牢中的情况。罗瑞卿必定比谁都清楚,他以及他的许多同僚,在文革中的遭遇远不及国民党的败将。有了这番经历之后,他对于自己的高贵血液,还有那么坚信吗?至少他的儿女罗宇、罗点点已不那么坚信不疑了。意识到自己并非比他人高贵,意识到其实人都是平等的,应当是可贵的进步;但跨过这一步的代价也实在太大了。

善待对手

对手这个词如此普通,或许古已有之。令人奇怪的是,有一段时间竟然不太用它了。在1960年代,如果你冒出一句:“美帝、苏修是我们的对手”,大家一定会用怪异的眼光盯着你,好像你说了句大逆不道的话。好心的人会纠正你:美帝、苏修是敌人,而不是对手。当然,那时也不能说刘少奇是谁谁的对手,那样麻烦可就更大了。
可见,涉及对手一词,还有一些并非显而易见的话要说。

对于人群有很多分类法。人们很早就发明了阶级的分类法,它确实能解释很多现象,社会学家尤其喜欢它。但经某些人滥用、误用达一个世纪之久以后,已经名誉扫地,没有人再愿意沾边了。完全不必否认,在理论研究中阶级论能起某些作用;但它对于引导实际的人际交往不仅无益,实在害莫大焉。你总不能说:“我们交个朋友吧,但得知道你是什么阶级!”

另一种类似阶级论的分类法是:敌、友、我。“我”当然指可称同志的人;“敌”就是我们的敌人;“友”则是不属敌人但还算不上同志的人。这种分类法曾经通用,现在也未取消,但其逻辑缺陷与不便应用是显而易见的。现代法治社会通行的分类法最简单:除依法剥夺公民权的极少数人、尚未取得公民权的移民之外,一概称为公民,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作任何划分。这种分类法争议最少,也最符合普遍平等的现代价值。
但是“对手”呢?它不是一个社会学概念,也没有任何独立的意义。对手只能是两个实体(个人、群体、国家、机构等等)之间的互称,它反映两者之间存在竞争关系。

对于“对手”关系的如下要求是理所当然的:
对手是对等的。对等当然包含人格、法律上的平等,但还要求某种意义上的旗鼓相当、势均力敌。你可以说与特朗普平等:他骂你一句,你完全可以还骂他一句,丝毫不必担心他能怎么报复你。但在政治上、生意上或其他一些事情上,你多半不是他的对手,因为你可能远远谈不上与他对等。在生意上你也不可能与李小琳对等。至于在法律上你是否能和她平起平坐,这件事恐怕没有人能够担保。

一对对手在当下处于竞争状态。注意此处确指当下。如果是曾竞争过,那只能说是过去的对手;如果是将发生竞争,那只能说是潜在的对手。在当今世界的大国角逐中,美国无疑是中国的对手。此外,中国有一个过去的对手,即俄罗斯;或许还有一个潜在的对手印度。
谈到对手时,一定要设定竞争的领域,不存在什么全面竞争的绝对的对手。例如,虽然在生意上你不是特朗普的对手,但在健美方面或许你是特朗普的对手;在人生事业的大多数方面,他人都不是普京的对手,但在谦逊人格的修养上,或许普京不是你的对手。
概括起来可以说:
对手关系,就是旗鼓相当的双方在某个领域的平等竞争关系。

注意,此处的第一关键词是平等竞争。但立即出现一个问题:在排斥平等的等级制社会中,岂不连对手都没有了?消解此问题的方法有二:其一是,即使在等级制条件下,同一等级的人,例如两个贵族岂不能互为对手?其二是,即使是地位不平等的两个人,例如某平民与威廉王子,亦可在某领域互为对手,只要在该领域双方完全忽视彼此的地位差距,都将对方视为平等的同类。在平常环境下,贵族项羽哪里看得起乡间无赖刘邦?但在逐鹿中原的战场上,项羽哪里还能轻视刘邦,早就视刘邦为平等的强劲对手了。
“平等竞争关系”这一界定,也就完全决定了应有的待对手之道。
首先,你得完全认可对手的平等身份,尊重对手的平等人格,不要以贬斥对手为匪类来提高自己的身份,这不能为你赢来什么。在客观公正的观察者看来,你恰好因为这样傲视对方而输了一层——你的器量、风度与文明教养都未必高于对手。你就得像格兰特对待失败的李将军一样,给予对方完全的尊重,认识到对手即使落败人格却在。如果斥李将军为“匪类”,那么格兰特就将自己降格为仅仅能战胜匪类的将军,自己岂不也成了匪类,何光彩之有?

你绝不能亏待——更别说虐待——失败的对手。如果这样,首先就谈不上对对手的尊重,从而输了器量、风度,输了文明教养。即便从功利主义的角度考虑,那样也十分不智。试想,一旦亏待对手,你就以行动制定或者修改了游戏规则,而这样的规则他人岂不能照用?你哪里能保证自己永操胜劵?说不定下次就轮到你尝尝失败的滋味了。例如,如果你开创了处决敌方俘虏的先例,你怎能保证对方不处决你方的俘虏?如果你不以整死对手为满足,还要肆意诛连,你就不担心有朝一日别人会如法炮制,抓了你的老婆?在老一代人中,陈云还算一个智者,他坚决反对处死“四人帮”,尤其是江青。他岂能不恨四人帮?只是担心此例一开,以后不好收拾局面。
智者留下的教训就是:善待对手吧!既为了公平道义,也为了彼此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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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cient-light, steemit上我觉得只需要静静读你的贴就值了~~~ img

@ancient-light, 关注你很久了,一起来搞点事情吧!

@cn-cutie.pie 可可 谢谢你陪我过这么美的情人节!

写得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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