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大鯨魚(W)SP代理投票(Guild)部分,我先幫釐清一下問題結構:
分兩部分:1. W投票的目的是什麼?(可簡化為公益--促進整體發展以及謀私利--極大化收益);2. W投票授權可用的工具是什麼?
關於1:目前看來是介於公與私之間,私考量或許多一點(但符合人性),公也不是完全沒有,例如curie;
關於2:目前完全可以做到代理投票,只是比較麻煩(要給key什麼的),新的從鏈上去做會更方便,讓願意釋出SP投票權這件事更方便。
那麼,基於私的W是否需要這樣的代理便利性?(ace108的商業比喻接近此類) 我認為機會較小,自己投或是自己用目前可用授權方式投即可,沒太大差別;那基於公的W是否需要?(如abit的描述,沒有時間的W,意思其實是沒有時間好好看好帖,做該做的選好帖工作,此比較可歸於公或公私合併考量),答案似乎比較肯定。W可以隨時任意更換授權對象,使得W所認為的投票目標較便於實現。
基於此,我認為這件事還是總體上好的事情。但它是從手段上提供便利,但仍無法解決關於1的,如何更好調和公益與私利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