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非企

近年来,一直有人在呼“国进民退”,有人则说“国民共存”。国企与民企,到底是兄弟一对还是冤家一双,似乎愈来愈不清晰。人们很可能理所当然地认为,国企与民企是对今日中国企业的一种现实分类。而我现在则要指出,这恰恰是一个误判:国企并非真正意义下的企业,因而并不能与民企相提并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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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故事

现代人而不知何谓企业,势必贻笑大方。但恰恰不容易说清楚:何谓企业?我不想咬文嚼字,宁愿用最直观的语言,简单地说:

企业就是提供产品的经济单元。

只是,此处应广义地理解产品,它指可用于交易的任何东西,包括物品、服务、技术、艺术品等等。不要忽略“经济单元”中的“经济”二字。军队、政府机关等,都可能提供某些产品,但不能也不应称它们为企业。企业的经济性意味着,它具有经济属性或者经济元素,最主要的是所有权、以追求利润为目标。在直观上似乎最打眼的工厂车间,却并非企业的必备元素。在中国曾经备受鄙弃的“皮包公司”,却可能是很正常的企业。

讲述企业的故事,不能不追溯到古代的工场。例如,西汉大才子司马相如的岳丈卓氏,在蜀郡经营的简陋的冶铁之所,就不能不是一个工场,尽管当时未必用工场这一名称。

无论规模、技术、外观还是产品形态,都很难将原始粗陋的古代工场与现代企业相提并论。然而,这却是一种皮相之见。实际上,工场已具备企业的主要元素:所有权、经营权、雇用员工、追求利润、财务核算等等。当然,在古代工场迈向现代企业的过程中,所有这些元素都经历了漫长的演化,今天已变得无比精巧了。

今天,五光十色的企业或者公司的万花筒,为现代社会提供了主要的景观。但在经济学家眼中,却只有一种称为企业的实体,在教科书中尤其如此。在理论分析中,通常称企业为厂商,尽管它可能既无厂又不商。厂商这一名称凸显了企业的商业本性——它(直接地或潜在地)为交易而存在。文革年代那个被指定为大人物生产特供品的工厂,就根本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企业。

国企的故事

本文的主要兴趣当然在国企。顾名思义,国企就是国办企业。但国家是一个抽象概念,它不可能承担管理企业这种十分具体的职能。因此,“国办”实际上是“官办”;于是“国企”就是“官企”。代表国家的政府,是完全有形的实体,无论政府称为官方、朝廷、“组织上”,都是一回事。本质上,政府无非是实行统治的一种集中权力。

中国国企必定历史悠久,其起源问题就留给学者去考证吧。至少,曾经流行“盐铁专卖”的西汉时代,那些属于官方的制盐或者制铁工场,就是原始的国企。

但真正具有现代形态的国企的历史,起于晚清。晚清年代,在列强敲开封闭帝国的大门之后,无数新鲜事物立即潮水般涌来,其中最引人注目者,就有西式的工厂或者公司,尤其是生产机器这类洋玩意的工厂。建立西式工厂需要高额资金,风险巨大,当时多半只有政府具有这种实力,最初的工厂自然只能是官办企业,亦即国企。这类国企所凭借的知识、技术、设备、运作模式等等都来自西方,因而被称为洋务。正是洋务的引进,在中国开启了一个全新的时代。

最早的洋务官员——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沈葆桢等是其代表——政绩不俗,与他们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有赫赫大名的江南机器制造局、福州船政局、开平矿务局、轮船招商局等等。对于这些洋务企业的是非功过,至今都争论不断,不是一个能下简单结论的问题,且不置论。但至少可以看出,如“局”这种名称所显示的,那时的国企不免官气十足。或许,这正是留给今天国企的一份最重要的遗产。

民国之后,工商业几乎整个地被“洋务”覆盖,没了“非洋务”的地盘,自然就不再需要洋务之名。但“官办”垄断经济的局面也为之改观,“民企”逐渐成为主流,唱主角的已是卢作孚、侯德榜这类人物。国企的故事也就成了明日黄花。

但红色革命翻转了这一切。在所谓“前三十年”,工商业几乎成了国企的独家天下。国企的成就如何,是一个不便讨论的敏感问题。但仅仅“需要改革开放”这一点,就已经说明了:国企的光景并不美妙。在1953—1978年间,中国GDP的平均年增长率仅5%。对于一个基数极低的不发达经济体来说,这种业绩毫无荣耀可言。让日本、韩国等名扬世界的那种经济起飞,在中国还不是时候。

经济起飞全赖于改革开放。改革开放既伴之以经济奇迹,也伴之以民企占去半壁江山,后者无疑意味着国企让出了半壁江山。那么,这种“国退民进”与经济奇迹之间,是否存在必然的逻辑相关性呢?这种问题就留给张维迎与胡锡进去辩论吧。

国企非企?

真正难以回答的问题倒是:为什么需要以“国退民进”这种代价去换取经济奇迹呢?本质的问题是:国企怎么了?我们真正认识国企吗?三十年来,对于国企人们已说过、写过千言万语,今天似乎已成了陈词滥调,没有人再愿意听了。

我们不能不回到最基本的问题:国企是企业吗?

如果将企业界定为“提供产品的单元”,那么国企毫无疑问是企业,它与一般企业的区别,仅在于其国有的属性。但若说到“经济单元”,问题就来了。要命的恰恰是限定单元的“经济”二字,正是它确认了企业不可缺少的那些要素:所有权明确、业主授权经营、独立运营、利润目标,等等。其中最核心的要素当然是所有权,它决定了经营权的来源、经营独立性、经营目标等等。

那么,国企的所有权如何呢?前面已经提到,国企实际上属于政府。但政府以施政为其主要职责,通常不可能直接管理企业,它只能将经营权授予一定的机构或者人员,即今天所称的经理人。政府依靠指令、督查、问责等等,对经理人实行监管;依据监管的宽严程度,经理人具有多少不一的独立性。这样,国企仍然可能呈现出很大的复杂性,而最终结论则依赖于所呈现的具体情况。

首先考虑两种极端情况。

近乎政府直接管理的国企——对于这种国企,政府最大限度地运用指令,规定其产品的种类与指标、经营方法、人员物资及资金的调配、完全的财务监督与收入支配,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几乎垄断了经营权,企业经理人的独立性降至最低,谈不上是什么企业家;由利益驱动的激励机制完全空缺,企业的经营积极性无从谈起。企业管理机构无论如何部门齐全,都不具有真正的经营职能,实际上只是政府的派出机构。文革年代的许多央企,尤其是那些所谓三线的军工企业,就接近于这种情况。

近乎完全委托经理人管理的国企——这相当于被承包或者被租赁的国企,除了与承包者签订合同,规定若干条件之外,政府不再干预企业的具体业务。在这种情况下,经理人具有几乎完全的独立性,能够独立地决定经营方向、经营目标、经营模式、资源调配,除非受到合同的约束。即使在今天,这种情况也少有现实性。在发达的市场化国家中亦有一些国企,或许它们正好属于这种情况,此处不论。

就前者而言,国企几乎不存在独立的经济行为,因而已不再是本来意义上的企业,这正是本文特别在意的“国企非企”。将这种国企当作企业,而且如同一般企业一样对之提出要求或者寄予希望,正是今天一些经济难题的症结所在。另一方面,后者已接近于本来意义上的企业,甚至已不必另眼看待。成问题的只是,迄今这类企业少之又少,不具有多大的重要性。

目前大多数国企介于如上两种极端情况之间,它们都具有或多或少的独立性,而且独立性的多少随政府治理的风格与意愿的变动而增减,是一个具有高度随意性的不可控因素。在对国企进行效益分析与评估时,这一因素正是困难所在。这样的国企,与其说是一个经济单元,还不如说是政府的一个派出机构,并不算真正意义上的企业。

这样一来,在严格的意义上说,大多数国企竟然根本不是企业。

这就是前面提及的“国企非企”。不是企业的国企,不啻是一种怪胎;而正是这些国企,迄今一直是欲建树伟业者主要依赖的本钱!要一睹国企的胜景,你大概首先会联想到大名鼎鼎的“两桶油”;它就是有这样的超凡本事:在国际油价降到最低的时候,实现了最大的亏损,同时满不在乎地卖着高价汽油!

国企这一“怪胎”的经理人自然也有其特异之处,这就是其非同寻常的双重性:一方面,他们能够利用所拥有的某些独立权力,谋取个人好处,其胃口随着独立权力的加大而扩张,直至达到肆无忌惮的地步,以致成为掏空国企的无耻蛀虫;另一方面,他们毕竟知道,自己并非国企的真正主人,国企只是暂时落入手中的一份产业,不可能如同对私产一样珍爱;除了肆意挥霍它之外,不会有多少责任心。

简言之,政府高价雇用的国企掌门人,乃是世界上最拙劣的守夜人,有行窃之心而无尽责之意。这种双重性,具有毁灭性的破坏力,它曾经毁掉了苏东集团的大多数国企——这正是这些国家最终失败的主因。至于今天它将我们的国企毁到什么程度,大量的官方资料与网上信息都有所展示,尽管所披露的不过是冰山之一角。

国进民退?

对于过去40年的改革开放,各家评价众说纷纭。在我看来,那不过是市场化的艰难挺进而已。在此过程中,有推进者、旁观者、抵制者,各种力量分别扮演什么角色,中外都有评说,此处不论。在改革开放的诸多成就中,未必最受人注意、而实际上影响最为深远的一项是:就在国企之旁,造就了一个民企群体。

国企尤其是央企一向以共和国长子自居;而晚出的民企则连次子都算不上,至多只能算“庶子”,与“嫡出的长子”当然不在一个等级上。但如今“庶子”——不妨以“阿里巴巴”为例——已经长大成人,而且腰宽体壮,在很多方面都不输于长子,甚至更胜一筹了。两者如何相处,谁将拥有未来,就成了各方关注的问题。嫡庶之间不可能永远半斤八两,焦点在于谁进谁退。于是,不失想象力的论者,就推出了两个流行词:国进民退国退民进。国企与民企的一番世纪博弈就此展开,这可是旷古未有的一场较量啊。

但人们不免想,这真是两类企业之间的竞争吗?倘如此,那不过是当今世界无处不有的市场竞争罢了,并没有什么很特别的地方。如果考虑到前面已经指出,大多数国企并非真正的企业,在一定意义上它们只不过是政府的某种派出机构,那么就只能承认:国企与民企的博弈,实际上不过是政府与民企的攻防;至于国进民退与国退民进,不过是一种虚幻的表象罢了。这样,真正的问题不过是:

政府将容忍或者给予民企多大的发展空间?

然而,这是连政府自己也难以回答或者不便回答的问题。

政府十分清楚,市场化必定以一定数量的民企存在为前提。只要以市场化为导向的改革开放不被废止,就一定会给民企留出一些发展空间,对那些充分驯服的民企尤其如此。但政府中更不乏高瞻远瞩之人,他们不能不担忧:倘若民企发展过头,势必会造成尾大不掉的局面,岂不违背老祖宗的遗训,而且政府自身也危矣!基于这种考虑,政府给予民企的发展空间,绝不可能过大。这样一来,政府在“放”与“收”这两种倾向之间的权衡,对于民企的未来将起重要作用。

但由此断定:民企的进退得失、甚至生死存亡,就全在执政者政策选择的一念之间了,那也是过甚之词。没有任何政府能保证自己足以驾驭客观情势,此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也。谁能担保,民企不会是扶不起的阿斗,即使有政府支持,终究还会有衰败之日呢?或许更可能的是,即使备受钳制,民企还是奋力进取,脱颖而出,乃至超出政府的驾驭。究竟是“民进”还是“民退”,恐怕最终决定于客观情势这只看不见的手,而不决定于自信满满、挥斥方遒的那只看得见的手,无论那只手今天显得如何威严赫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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