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郎式社会

在大多数人看来,社会都广大无比。如果还嫌社会如夜郎一般狭小,那就颇难理解了。不过,个人毕竟渺小之至,其视野十分有限;个人眼中的社会,或许就是他视野所及的那一狭小范围。另一方面,在今天社会的特有氛围中,个人得到种种宏大话语的充分熏陶,想象与言语中的社会,不仅不狭小,更像是广大无边。这样一来,我们似乎不再能肯定,社会到底是狭小还是广大。这一看似荒谬的矛盾,今天将有一些什么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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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中的社会

说来让人匪夷所思,我们的先人在华夏大地上闯浪了数千年,却几乎不曾清晰认知社会的存在,更不说对社会的深度探询了。在这一点上,很像人类对于地球的认识:在地球上生活了千万年之后,直到近代的前夜,都未形成清晰的地球概念。其缘由,似乎主要是个人在地面上视野太小。同样的道理,个人对于社会视野之小,致使人类经历千万年之后,都达不到对社会的清晰认知,更谈不上关于社会的理论学说。直至清末,严复等人将西方的社会学介绍到中国来,人们眼前的社会景象才豁然开朗。这算是中国人发现社会之始。

有趣的是,即便发现了社会,个人眼中的社会与真实的社会还是相去甚远。

现在就来观察一下,在人们的直观印象中,社会的面貌如何。简单说来就是:普通人仅仅熟悉以其为中心的一个狭小关注圈,这个圈子的半径,就是个人注意力所及的最大距离,而距离是由地理距离心理距离这两个指标综合地确定的。在地理上越近、在亲属关系或者情谊上越亲近,就越可能进入个人关注的视野。个人眼中的社会,实际上无非就是围绕他的那个关注圈。这种意义上的社会,正是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所称的乡土社会,其中的成员,多半是得以频繁往来的亲属与熟人。熟人自然包含了亲属,因此不妨说:

个人眼中的社会,实际上就是以观察者为中心的熟人社会。

数千年来,在我们的先人看来,除了熟人社会之外,对其他的一切都漠不关心,几乎就当其不存在。这个几乎仅仅由邻居、亲属、熟人构成的社会,还能不小?实在是狭小之至!我不知道民俗学家是否统计过,在中国的传统乡村,一个一辈子也不出远门的人——旧时代的大多数乡民就是如此——所认识的人,至多有多少;我想,“上百人”大概是很大胆的估计了。

据说,小布什在耶鲁读书时,握过手的同学在千人以上!此处不去评论小布什个性如何,想强调的只是:小布什所面对的社会与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实在有天壤之别!

个人眼中的社会固然狭小之至,但并没有多少人觉得这有什么不好。实际上,大多数人在这个社会中更可能如鱼得水。没有多少人会注意到,正是狭小的社会环境,决定了人们的社会认知与社会影响力的高度局限。而我更想知道的是,在上述局限之下,社会的活力以及文明演进的动力该当如何。

稍具阅读面的人,不会不知道夜郎自大这一成语及其出处。如果某个人将其眼中的社会当成了庞大的现实社会,就很有一点夜郎的味道。因此,本文将用夜郎式社会来称呼个人眼中那个狭小的熟人社会。上述名称自然地引申出夜郎式认知夜郎式道德等等名词,其自明的含义就无需解释了。

长久浸泡在夜郎式社会中的人,不能不有特殊的思维习惯、行为模式与处世风格,这些的综合表现构成所谓夜郎精神。你想必会说,夜郎精神的核心,岂不就是夜郎自大、愚昧无知吗?在今日的时代氛围下,仅仅持这种理解已经不那么具有启发性了。因此本文的主旨略有不同,将夜郎精神的核心理解为:

从一个狭小的关注圈出发,去形成某种狭隘的认知、关注点、倾向与利益诉求。

夜郎式认知

坦率地说,我常不免本能地喜欢一个狭小的熟人社会,而在一个陌生人的社会中,很可能手足无措、忐忑不安。但这种基于本能的个人感受,终究抵挡不住随眼界扩大而来的认知欲望。现代人不能不广泛接触陌生人以及陌生事物,而不太可能情愿蜗居在狭小的熟人社会中。只有在走出了这一步之后,才真切地感受到熟人社会的狭隘与偏陋,认识到长期局限在那种社会中必然的孤陋寡闻。

人们常说:某某“身居闾巷,心怀天下”。我相信,古今中外都不乏这种人中翘楚,早年乡居隆中的诸葛亮、长年守在乡下的苏格兰思想家休谟就是。但我深信,隆中的诸葛亮一定曾奋力寻求与吸收外界信息,因而得以“知天下”;否则,他根本不可能留下那个光照千古的“隆中对”,也不可能成为刘备的首席智囊。我不相信,夜郎国也能出一个诸葛亮。同样不相信,一个夜郎式社会能产生巨人。

这就进入到了本文的中心结论:

夜郎式社会禁锢了其成员的认知。

换言之,夜郎式社会必定形成狭隘的夜郎式认知。

不消说,夜郎式认知的浅陋、荒唐都堪作笑料。不要以为,夜郎式认知仅仅是古人的缺陷,现代人早已与之无缘了。实际上,不少现代人仍然保持着某种程度的夜郎式认知。唯其如此,今天谈论夜郎式认知才有意义。简单说来,具有夜郎式认知的人,往往将他从熟悉的小圈子中获得的认知用于全国,然后将对中国的认知用于世界。

夜郎式认知的具体表现多种多样,此处不妨看一个典型例子。

在街谈巷议及友朋聚会中,经常有一些自命见多识广的人侃侃而谈:搞政治的人哪个不黑?天下乌鸦一般黑!说穿了漏水啊。不能不承认,这种说法有太多的事实证据,因而几乎无从反驳,唯有默然相对。但我心中深藏的那个理想主义内核,却始终顽强地拒绝这个“天下乌鸦一般黑”的认知。无论从现实政治中看到多少丑恶,我都不改初衷,仍然深信人间仍有忠诚在,政治未必没有改良的希望。我无法怀疑彭德怀的正直、胡耀邦的赤诚、马英九的“不粘锅”;同样不相信,卡特、里根等人除了政治算计之外再无其他。

真正让人忧心的是,正是在文革中登峰造极的不良政治,让国人对政治彻底失去了信心,乃至认定“天下乌鸦一般黑”了。理智上,我知道这终究是一种“夜郎式认知”,不足为训;而在心灵上我却深知,具有这种认知的人是无辜的,恰恰是那些制造黑暗政治的人,在个人的周边造就了那个黑暗的夜郎,致使人们无法不相信“天下乌鸦一般黑”。黑暗政治的推行者祸害了一代人,或许这还不算最大的罪过;更大的罪过,是彻底摧毁了人们对于善心、良治、以及人世间仍然可能有的一切美好事物的信心。

夜郎式认知的典型误区在于:误将眼前所见的黑乌鸦,当做全世界乌鸦的常态了!

夜郎式道德

我深信,在老子极度推崇的“小国寡民”时代不存在道德问题:在一个“鸡犬之声相闻”的小村落中,谁好意思去损人利己?我也深信,太平洋岛国上的那些原始部落不存在道德问题,小小的岛国之内没有人想到要肆行不义。我还相信,在那些高度闭塞的偏僻山村中不存在道德问题,其中的山民都纯朴敦厚,不知道算计他人……。

如果深信上述结论不假,那么就不能不相信:一个夜郎式社会几乎没有道德问题!既然夜郎式社会很小,其中的人彼此相识,会轻易发生互害之事吗?如果能确信这一点,那么就能理解“夜郎式道德”的核心了,这就是:

在每个熟人——更别说亲属——面前做真君子。

我不知道,在各文明民族中,中国人的道德形象如何。中国社会庞大无比,似乎与夜郎毫不沾边。但我还是要说,中国式道德恰恰是夜郎式道德!无疑,这种道德具有良好形象。不是吗?你看,中国人待父母、待兄弟姊妹、待邻居、待朋友、待师长、待同学有多好!只要在熟人的圈子里,中国人慷慨、热情、友善、忠诚……,即使将所有表达良好品性的词汇都用上,也不为过。正是这种似是而非的道德形象,曾经深深地打动了许多西方“圣人”,包括莱布尼兹、伏尔泰等等,让他们成了崇拜东方的中国迷。

不幸的是,中国人的良好道德形象竟然被一个缺点毁灭了:一旦将熟人切换成了生人,那么一切美好表现就会在瞬间消失!中国人永远准备了两付面孔,一付面对熟人,一付应对生人,两者的切换仅需1秒钟!

这种特质的道德,岂不正是典型的夜郎式道德!

不要急于奋起指责夜郎式道德。我宁可以最大的善意理解夜郎式道德:至少在较小的范围内,在未充分开放的社会中,它仍然不失为有用,甚至是一种值得赞赏的美德。试想,如果你身处异乡,在艰难时刻孤苦无依之际,恰恰“他乡遇故知”,得到及时雨般的帮助,其幸运感将何如哉!在这种情况下,你会批评中国人的夜郎式道德吗?当然,任何人都知道:“他乡遇故知”的机会毕竟不多;你不更在乎“没有故知的环境下仍受善待”吗?

夜郎式文化

为便于展开本文的思想,我们约定:此处较广义地理解“文化”一词,让其涵盖宗教、教育、技术、工艺、艺术等等,这就接近于对“文明”的理解了,其内涵兼有物质与精神两方面的内容。古夜郎国当然不缺文化;但在那种微型国家内,文化、宗教、教育、工艺等文明要素不可能有充分的分化,不加区别是很自然的。技术与艺术涉及高度复杂的因素,此处不论。下面仅仅以教育、工艺为例来说明夜郎式文化的特点。

在古代中国,教育带有典型的“夜郎色彩”:家庭教育、家族教育、授徒式教育,都局限在比熟人社会更小的圈子内。对社会开放的那种近代式的学校教育,在古代多半闻所未闻。民国之后,西方式的学校教育开始在中国普及;但根深蒂固的“夜郎精神”却在学校中顽强地扎下根来:授徒式的教育模式;学校中以地区、宗族、师生关系划线形成的宗派;学术社团的近亲繁殖;在学术上对于异己的刻意排斥……。教育界的大多数人,对这种“夜郎精神”见怪不怪,很少觉得有什么不妥,甚至欣赏、鼓吹,将这些东西带入了21世纪,成为今日学校中的一景。

今天的大学中,裙带风一点不减民国时期,夫妻店与家族团比比皆是,“抱团”当院士传为美谈,倘出现“一门多院士”,更被人们津津乐道。在民国时代,蔡元培、胡适、梅贻琦、傅斯年辈,既看重传统道德,也喝过洋水,熟悉现代教育的规范,恪守公正办学的宗旨,能够拉下脸来将不合标准的三亲六眷拒之门外,北大、清华就没有录取梅贻琦等人的孩子。正是这些风骨尚在的汉子的坚持,民国的大学终究还没有成为夜郎国。此后,也不能说蔡元培辈就绝了种。堪为凤毛麟角的教育家朱九思,就是先贤的传人,他不逊于梅贻琦,也不让自己的孩子从旁门进大学。今天,你到哪里找梅贻琦、朱九思去?

至于工艺,其中所体现的夜郎精神绝不更少些,或许更能说明问题。自远古时代起,工艺品的生产就几乎完全被控制在家族之手,一些最著名的制造者家族的姓氏,还保持在流传至今的文献中。例如,汉代专营冶铁业的卓氏——蜀郡(今成都一带)之大富商,就被记载在司马迁的史记中,其中还夹带着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卓文君与大才子司马相如相爱私奔、终成眷属。卓氏肯定垄断着冶铁与铸造技术。如所周知,依据自古以来的传统,工艺技术是独门绝技,是从不外传的;只有男性继承人才能继承家族世代相传的秘技。在这种制度下,想必有不少世传秘技最终失传了,留下许多千古遗恨。

我曾经亲眼观察过春秋曾侯墓的考古发掘,在出土的大型铸造青铜器面前,因震骇莫名而完全失声!出土铜器造型之精细、工艺之复杂,据权威专家考证,是很难用现代技术复制的。那么只能认定,当年的工艺技术已被天才的先民带进坟墓了!

在2500—3000年前,掌握着冶炼秘技的工匠,很可能仅仅是一个不超过数十人的小群体,想必集中居住在少数几个冶炼中心,例如四川、湖北、江西等地。他们世代传承、自成一体、秘守家珍,不是一个高度封闭的夜郎又是什么呢?今天,目睹着那些在地下秘藏了数千年的绝世珍品,对于那些创造了奇迹的聪慧勤勉的先民,坦率地说,我的遗憾多于敬仰!如果他们不是那样顽强地自我封闭、固守秘技,不是那样执着地坚持“夜郎精神”,对于工艺传承抱开放的心态,何至于让自己的创造失传数千年!这是那些冶炼世家的悲剧吗?或许,这更是整个华夏民族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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