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该选谁
在一个不知选票为何物的国度里,谈什么“你能选谁”,不免让人啼笑皆非。真的,轮得上你来说“选谁”与“不选谁”吗?不过,我还是认为,生当此文明时代说说选举又何妨!当下固然没有人幻想什么普选,但至少港台的选举新闻,仍然可能成为广泛关注的话题。我发现,“你能选谁”的问题竟然关涉到政治标签;而且,大人物给出的办法十分简单:允许选的,只能是贴上“爱国者”标签的人!这就大大激发了人们的思考。如果这一问题琢磨透了,现代中国政治的真正秘密或许就清楚了。
人的标签
设想你正拿到一张选票——完全是虚拟场景,绝无现实性可言,因此不必神经过敏——就有领导过来告诉你:只能写好人,不准写坏人!我想大多数人会点头不迭:那当然,那当然!但也许有爱挑剔的好事之徒会小声嘀咕:我自己知道该写谁!
毕竟大多数人没那么自信,宁愿依赖高人给好人贴上标签。问题是,贴了“好人”标签的人真的是好人吗?
此处关注的,当然不仅仅是被选举人的标签,也不仅仅是“好人”这种标签。更重要的问题是:人需要或者能够贴标签吗?或许有人立即断定:你就是一个可恶的“反标签论者”,岂不正好给你贴上这一标签!恰恰相反,我并不一般地反对标签。例如,你能拒绝国籍吗?国籍岂不就是一个标签!同样,一个正常社会也不能拒绝“公民”标签,尽管我们这里的头儿高度厌恶“公民”一词。
于是,就有了“人的标签”这一话题。深入讨论下去,你会发现,这一话题比初看起来要复杂得多,也非常贴近现实。
两类标签
没有人统计过,世上的标签有多少。肯定其数量大到无法清点。为了理清对标签的认知,不能不对标签作适当分类。此处,我考虑一种最宽泛的分类:法定标签与非法定标签。这种分类,至少让人们不致对任何无聊标签,都不假思索地大表敬畏。最严谨的人不妨干脆大声宣布:我只认法定标签,其他一概不认!
即使你翻遍群书,多半也找不到“法定标签”这个词儿。尽管如此,顾名思义,它的意义也是不说自明的:
法定标签,就是权威机构正式依法或依规裁定的身份(指人)或者称谓(指物)。
法定标签多不胜数,例如公民、国民、干部、公务员、军人、教授、院士、医生等等都是。上面提及的“好人”却不是:你听说过什么权威机构依法裁定过好人吗?或许会说,官方媒体每天都在宣传“好人”,难道全不作数?首先,官方媒体算不上什么权威机构;况且,它评事论人哪能总依法而行!
非法定标签要远远多于法定标签;你随意说出的一个标签,多半就是一个非法定标签,他人根本没必要对之敬畏万分。不过,仍然可能有为难的时候,这就是有些标签似乎介于“法定”与“非法定”之间。例如,今天“资本家”的身份是法定还是非法定的呢?说马云是资本家大家都没意见,但也不见得有什么权威机构正式宣布过。这种情况十分普遍,也没有人觉得是很大的问题。“法定”与“非法定”的区分,并非总是重要的。
仅当一种标签被用作重大处置(例如奖惩、接纳、驱除等等)的依据时,“法定”与“非法定”的划分,才是需要严格界定的。这个道理非常简单。文革时期,红卫兵宣称要赶走北京市的所有“阶级敌人”!此时你还能说:“阶级敌人”这一标签法定与否无所谓吗?倘无任何法定依据,你如何去决定当时的王光美是否为阶级敌人呢?
可以说,几十年来中国社会的许多乱态,正是这种无人负责的乱贴标签造成的!在一个居民小组长都可以宣布某人为坏人的时代,你还能指望社会不乱?
标签之害
即使是法定标签也可能具有巨大威胁性。例如,尽管1957年划定右派时并没有任何法律程序,但至少有权威机构的正式裁定,依习惯说法就是发了“红头文件”,故不妨认定“右派”是法定标签。这种标签的威力多大,是过来人都十分清楚的。那时黄口小儿爱唱的一首歌就是:“右派右派,像个妖怪”!那时的朱镕基还能不听着?
不过,此处主要关注“非法定标签之害”。
“坏人”是流行最广的一个标签,真正是妇幼皆知、妇幼皆用。也不能说,“坏人”标签是阶级斗争年代的产物,其他年代岂能不说及“坏人”?不过,唯有在阶级斗争年代,“坏人”一词才被极度扭曲,而且“坏人”标签才完全政治化,才具有难以想象的威胁力。曾经被贴上“坏人”标签的,几乎囊括了当时的所有精英:费孝通、钱伟长、孙冶方、顾准、梁漱溟、冯友兰……。这些人在很长时间内下场悲惨就不说了。或许,对民族的最大摧残还是:这在亿万青少年中扭曲了是非美丑善恶标准,即使今天这种扭曲都难以矫正。
人世间当然不可能没有坏人,康生就是地道的坏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值得分发“坏人”标签。人们首先担心,不准确的“坏人”标签可能颠倒善恶。其实,这并非主要危害。如果仅仅是那样,那么许多人会认为,只要掌握好标准就没问题了。更重要的是,将人区分为“好人”与“坏人”,这种做法本身就祸害无穷,绝对应当为一个文明社会所摒弃。人是十分复杂而且变动不居的动物,一旦定死了身份,就被人为地凝固了,而这往往是悲剧之源!
在电影院中,经常会有人对着银幕惊呼:坏人来了!你会发现,说此话者很可能是一个衣冠楚楚的知识人。我常常为此而不胜悲哀:中国知识人的认知水平尚且如此,其他人就更不必说了。这也许要归因于银幕形象的脸谱化;而依脸谱来区分好人坏人,就是一种低文明的标志。不幸的是,我们所享有的文明长期以来就是如此。
另一个有类似危害的标签是“敌对势力”。我至今都不明白,该如何定义“敌对势力”。依据大众理解,“敌对势力”大概是指:国内持不同意见者、对中国有批评言论的国内外人士、欧美媒体、不友好的外国政客……。“敌对势力”一词已经通行到这样的程度,任何认知水平的人都能运用自如了。这个标签对于官员们当然好处多多;任何不爽心事只要往“敌对势力”身上一推,所有烦恼就都烟消云散,岂不妙哉!只是没人意识到,如此贴标签的结果,就不再有人将“责任”当一回事了。国之大害,实在莫过于此!
上面提到的都是“负面标签”。就是“正面标签”,使用不当同样导致巨大恶果。当下,最光鲜的“正面标签”要算爱国者了。首先,“爱国者”并不是一个法定标签;不赞同者请告诉我:“爱国者”究由哪个机构裁定?其次,“爱国者”的内涵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不知道有什么有效的鉴别法可用。最主要的是,使用“爱国者”这一标签完全没有可操作性,因而无法普遍推广使用。李嘉诚曾经被认为是大爱国者,但现在骂其为汉奸的声音响彻云霄!由谁来裁定“爱国者”身份呢?如果真的成立一个“爱国者标签审批处”,我相信它承接的公文案卷必定堆积如山!你敢说,胡锡进就能处理!谅胡编没有这种能耐;况且,能肯定胡编本人是爱国者吗?
当下,无须任何正式裁定的“爱国者”、“汉奸”一类的标签满天飞,它们并非全出自胡锡进们之手,任何自媒体都在大量批发。作家方方不就被贴着无数自媒体奉送的“汉奸”标签吗?幸而方方并不脆弱,否则早去寻短见了。
谁说标签不能杀人?被恶意标签杀的人还少了去!
标签理性
纵然乱贴标签有害,也不能完全禁了标签,因为它仍然不失为有用。这就自然出现一个问题:如何理性使用标签?
不要急着说:翻书去吧!我估计没有多少书可用。实际上,对于许多事情来说,请教常识比请教书本更可靠。常识会告诉你,如何使用标签较为稳妥。在现实生活中,任何时候都有无数人在使用各种标签,只是通常不在意罢了。更要指出的是,标签的这种“大众化”使用未必很糟糕。这就表明,常识理性用于标签不失为有效。
对于常识理性,也无须说一大堆话,仅需指出:
少用、慎用、依法使用标签,应当成为“贴标签”的普遍规范。
就负面效果而言,标签坏处多多;就正面效果而言,标签作用有限,更非万能。既然如此,少用标签就理所当然了。既然标签之害大至可以杀人,慎用标签就不必说了。依法使用标签这件事就复杂些。你没法要求民间人士的每句话都合符法规。因此,“依法用标签”主要是官方的责任,因为权大影响大,不当的标签真的足以杀人!一个微不足道的网民骂骂汉奸,就算了;如果胡锡进骂李嘉诚为汉奸,就等着瞧吧,看在全世界会掀起什么滔天大浪!
选民标签
绕了这么大的圈子之后,才回到本文关注的选举问题。
一个从未见过选票的人,居然会对选举作某些隔靴搔痒的想象,真该让选举社会中的人笑掉大牙!其实,这没有什么好笑。如果人们从来不敢想象自己没有经历过的事情,那么,人类文明就没有什么进步的动力了。远在一百年前,一些先知先觉的中国人,就在思考未来的选举了;难道今天反而要视选举为怪物推出华夏不成?
今天的大多数中国人,确实随时准备嘲笑那些想象着选举的人。这实在令人不胜悲哀:即使上天开恩送来一个选举社会,这样一群人参与的选举会有意义吗?
尽管如此,这块土地上毕竟已有一部分人经历过选举,还有一部分人正在实践选举。
就是这种地方,今天也出了问题:已经指令该地改变选举规则了。这当然体现了大人物对选民的无比关怀,帮助选民避免选出一些危害社会的坏人。选出坏人的选举祸害,至今还在欧美肆虐,选出川普就是一些人最爱提到的典型例子。用这种例子来吓唬从未经历选举的国人,实在妙绝:你敢搞民主吗?让一个川普来修理你!
现在好了,顶层设计者已经想出好主意,这就是规定“你该选谁”!这条规定其实也很简单:一定得选爱国者。欧美的选举制就是坏在这里,竟然不规定选举爱国者,岂不选出的都是害国者?
我们的国家哲学,从来都主张“实践出真知”。这就不免让人纳闷:一群从未经历过选举、更未主导过选举的人,他们哪来关于选举的真知灼见,无需征询任何选民,就能自信满满地教训全世界:玩真选举就该这样;你们搞的那套假选举算什么!
不过,他们真没说错,难道不应选举好人,还选举坏人不成?
当然应该选举好人,古今中外都不能反对这种理所当然的道理。
只是,如此简单至极的道理,经历过两百年选举的西方人竟然想不出来吗?爱好寻根究底而又勤快的人,不妨去翻阅一下各国宪法、选举法,怎么就无一规定选举什么人呢?当然,对于选民年龄、公民资格、居住条件等等,各国法律都有一些简单规定;但就是没有任何国家法律规定要选举爱国者!不合理啊,至少也该限定选举好人吧?这还不足以证明,西方理性毕竟不及东方智慧吗?西方人为什么不早一点请教中国理论家呢?
不过,我还是不能相信,西方人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此中必定有某种缘由在。
答案原来是:错的并非久经选场的西方人,恰恰是从未经历选举的大国“顶层设计者”。至于理由,可以归纳为简单的如下几点:
A.选举的出发点就是尊重民意,当然首先是尊重选民的选择智慧;限定选民该选谁不该选谁,实际上就剥夺了选民的选择权,这种选举不要也罢。
B.希望选出爱国者,是任何具有正常思维的人的合理愿望。在一个成熟的民主社会中,这种愿望通常能够得到满足;否则,推行选举就没有意义了。但是,“选出爱国者”只是就结果而言,而并非选民填写选票的先决条件。规定选什么什么人的选举法,从法理上说十分荒谬,也达不到选举的本来目的。
C. “爱国者”、“好人”、“优秀人物”一类的词,根本不是法律用语,完全不能用作处理选举的语言。其主要缺点是根本不具有可操作性:依据什么去裁定爱国者呢?一种不可能程序化的规则,要么毫无用处,要么就会被欺世盗名的人利用来达到邪恶目的!
鉴于此,规定选好人或爱国者的选举,除了给全世界留下笑柄之外,将别无所用。这也说明了:
将“贴标签”的方法用于选举,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