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被关精神病院134天:在里面没法证明人正常

2015年,大学生小刘自称被强制送入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治疗134天。出院后,小刘起诉洛阳市师范学院和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认为其非法限制自己人身自由,造成其身心严重摧残,要求被告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2014年,已经工作5年的刘刚通过高考考入洛阳师范学院外国语学院,当时已28岁的小刘成为全班49个学生中唯一一个男生,与其他同学更是有10岁左右的年龄差。因为有代沟,他与同学很少交流。

小刘与其他专业三位男生被分到洛阳师范学院新校区宿舍,但新校区宿舍刚刚装修过,味道较大,体弱的小刘向学校申请换宿舍。随后,学校将小刘换到老校区宿舍。不久,因为老校区乘车不便,小刘又向学校申请换回来,学校便将他换到新校区一间没有新家具的宿舍里。

2015年暑期,因为要参加暑期实践,小刘没有回家,而当时他的手机卡正好丢失。外国语学院团总支书记陈贯安联系到小刘的母亲,称小刘失踪了。小刘的母亲赶到学校后,陈贯安又告诉刘母,小刘精神有些问题,刘母随后联系到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第五科副主任徐民从告诉刘母,医院可以派车去看一下。随后在他不同意的情况下,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的人将他双手反绑,强制带上车,而他年迈的母亲则被这一幕吓哭了。陈贯安则告诉刘母,小刘必须在医院接受治疗,医院开证明以后才能继续上学。

小刘表示,从2015年7月20日被强制入院,他一共在这里待了134天,其间接受过电击、强制喂药等治疗,还曾被护工殴打过。2015年11月30日,刘刚与殴打他的护工签署调解协议(对方赔偿刘刚7000元)后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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