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当代中国“生命美学”的诞生
国内“生命美学”作为一个正式获得学界认可的概念,是什么时候登场的呢?
1985年,潘知常在郑州的《美与当代人》(后来改名为《美与时代》)杂志上发表了《美学何处去》一文。该文虽没有明确提出“生命美学”这一概念,但“生命美学”的主要精神已经表达得非常清楚了:
真正的美学应该是光明正大的人的美学、生命的美学。美学应该爆发一场真正的“哥白尼似的革命”,应该进行一场彻底的“人本学还原”,应该向人的生命活动还原,向感性还原,从而赋予美学以人类学的意义。
文中已经明确提出了“生命的美学”。
1988年4月宋耀良在《文艺理论研究》杂志上发表了《美,在于生命》一文,提出了“美在于生命”的“新发现”。他说:
美,应能表现生命、观照生命、强化生命。美,应由生命力量的引导而产生;创造美的过程就是生命力量展示 的过程;鉴赏美的过程,便是体验自然生命与生命自然形态的过程。美应能唤醒生命、激扬生命、指导生命。这样 的美便是当代最高形态的美。 该文自始至终都没有提出“生命美学”这一概念。倒是批评这篇文章的陈乐平,他在文章中把宋耀良的美学观点称为“生命美学”。他文章的标题是:“生命美学的困惑——与宋耀良同志商榷”,标题中赫然有“生命美学”一词。他在文中结尾这样说:
人类必须向困惑的生命挑战,二十一世纪将是生命走出谷底迎接光明的世纪,同时也是生命美学摆脱困惑显示其真正魅力的世纪,在这之前所做的一些前瞻性开掘,无疑对解开美在于生命这个迷具有积极意义,为此我欣赏宋先生的魄力和才气,并为能与他进行讨论而高兴。
在这一段结语里,他再次提到“生命美学”。通篇文章,陈乐平都把宋耀良的美学观点称之为“生命美学”,并进行批评。但从这两篇文章的内容来看,他们讲的都是“美在生命”这个关于“美”的本质问题,并不是潘知常提倡的“以生命为现代视界”的“生命美学”。这两篇文章在当代中国生命美学史上也应该算生命美学的“先声”吧。
1990年,潘知常在《百科知识》杂志上发表了预示生命美学诞生的重要文章《生命活动——美学的现代视界》。这篇文章旗帜鲜明的提出了“生命活动是美学的现代视界”的观点,与实践美学的“实践视界”针锋相对。文章说:
美学必须以人类自身的生命活动作为自己的现代视界,换言之,美学倘若不在人类自身的生命活动的地基上重新建构自身,它就永远是无根的美学,冷冰冰的美学,它就休想有所作为。
该文仍没有出现“生命美学”一词,但从其主旨、内容看,显然距离正式提出只有一步之遥了。
果然,到1991年5月,潘知常以“生命美学”为题,由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了近25万字的专著。这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用一部专著的形式提出了“生命美学”这一概念,这沉甸甸的分量,无可争辩的把首创的名分紧紧地握在手里。标志着生命美学正式诞生,成功登上当代中国的美学舞台。
2014年,林早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生命美学研究》一文中肯定了1991年出版的《生命美学》专著的重要意义。她说:
如果我们认可一门学科、一个学派、一套理论的成立是以其具有理论体系性的研究成果为学界普遍认可而争取到合法性的,则公允地说,中国现代生命美学理论的创生应以1991年潘知常《生命美学》专著的出版为标志。
2018年,潘知常在《生命美学:归来仍是少年》一文中,这样写道:
《生命美学》是1991年由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学术界都知道,学术的发展,最最重要的就是提出问题,学术史的贡献,也每每要以谁能够提出问题来加以客观衡量。鉴于“生命美学”恰恰是在这本书里正式提出并且加以详细阐释的,因此,据我所知,美学界都是以这本书的问世来界定生命美学诞生的。
显然,“生命美学”作为一个具有自己独特内涵的学术概念,它来自潘知常教授1991年出版的《生命美学》专著。1991年为生命美学诞生的元年,应该是没有争议的。
但是,“生命美学”作为一个概念,其内涵又是相当丰富的,甚至是混乱的,需要进一步厘清。
林早教授在她的一篇文章中说,“生命美学”这一概念主要在三个论域中被使用:一是指20世纪80年代发展起来的中国现代生命美学。这当中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生命美学指后实践美学,狭义的生命美学特指以人的感性生命为逻辑起点并以生命全部意义为研究对象的具体的美学理论;二是指以叔本华、尼采、伯格森、海德格尔等为代表的西方生命哲学美学;三是指以中国生生哲学为内涵的中国传统生命美学。 我认为把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中国生命美学归为现代生命美学还是值得商榷的,因为它没有意识到王国维、鲁迅、宗白华、方东美、唐君毅等人对生命美学作出的贡献,他们的生命美学才可以称之为现代中国生命美学,林早称为现代生命美学的,则应该称之为当代中国生命美学。或许更重要的是:当代中国生命美学并非铁板一块,只有一种声音。事实上,当代中国生命美学就像一首宏大的交响乐,不同乐器演奏了不同声部,汇成了恢宏澎湃的伟大乐章。这当中,主旋律应该是潘知常演奏的,黎启全、封孝伦、朱良志等人各具特色的演奏显然也是不可或缺的。
就当代中国的“生命美学”而言,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生命美学”有三个含义:生命美学就是美学;中国传统美学就是生命美学;“后实践美学”也是生命美学。
生命美学就是美学。潘知常教授在他的《生命美学》一书中做出了明确的论述,这个思想很重要。他是这样说的:
实际上,无论是生命哲学或审美哲学,本体论美学或第一美学,还是人类学美学,都主要表现为美学的现代视界,都应与美学本身相等同。因此,我认为,他们虽然都以人类自身的生命活动作为自身的现代视界,但却应该毅然宣称自己的名称为:美学。
这段文字最后一句把“美学”一词放在冒号之后,可以想见潘知常是故意为之的,也就说他是要特别强调这一点:生命美学就是美学。在接下来的一段话中,就直接点出这一重要观念了:
本书题名为《生命美学》,这并不表明著者又开创了什么部门美学。“生命美学”就是美学,在美学前面加上“生命”二字,只是对它的现代视界加以强调而已。
生命美学就是美学,它不是“部门美学”!这一定论已经是确凿无疑的了。在潘知常的心里,“生命”是美学的固有属性、内在属性。这里隐含的意思就是:没有生命属性的美学就不是美学。
有不少的学者认为中国传统美学就是生命美学。也许他们的提法不同,但背后都有“生命”作为底色。宗白华、方东美、唐君毅等人探讨了中国传统美学“意境”、“神韵”、“气象”等等范畴,最终都归结到“生命”特质上。潘知常、黎启全、朱良志等人的相关论述,更是明确指出“中国传统美学就是生命美学”。一些并非生命美学学派的学者,在研究、评价中国传统美学时,也认为有“生命美学”的特质。
还有学者把“后实践美学”的生命美学、超越美学、体验美学、存在论美学在一个更宽泛的意义上称之为“生命美学”。 因为这些美学理论把感性(非理性)、生存或存在看成是生命的本质,在一定程度上把生命作为他们美学的基石。
狭义的生命美学有三个含义。一是西方传来的以生命哲学为基础的美学;二是指由王国维开创的现代生命美学;三是指由潘知常教授首创,不少学者认同并进行深入研究的当代中国生命美学。
西方美学理论中,影响最大的应该是尼采、伯格森、狄尔泰、怀特海等人的生命美学,胡塞尔、海德格尔和杜夫海纳等人的现象学美学,萨特、加缪等人的存在主义美学以及福柯、梅洛-庞蒂、巴塔耶等人的后现代主义美学。其实,这些不同的美学理论,不管它们打着什么旗号,其背后有一个共同的东西,那就是:生命。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西方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美学理论似乎都可以称之为生命美学。西方的生命美学深刻影响了当代中国生命美学,但这不是本文重点,略过不提。
王国维积极学习和研究西方哲学和美学思想,他先是研读康德,因不太容易理解转而研究叔本华,再回头研究康德,为中国的美学打下了基础。之后有蔡元培、鲁迅等人研究康德、黑格尔、尼采等人的哲学、美学思想,到了三、四十年代,一批从国外留学归来的年轻人更是带回了克罗齐、 弗洛伊德、 杜威、 柏格森等西方哲学家、美学家的学术思想,在王国维、蔡元培、鲁迅开辟的美学园地里辛勤耕耘,在不长的时间里硕果累累,涌现出朱光潜、宗白华、方东美、唐君毅等美学家。这些美学家及其学术思想构成了现代中国生命美学的学术景观。它们是当代中国生命美学的肥沃土壤。
“当代中国生命美学”是指由潘知常首创,众多学者同心协力一起建造起来的当代中国的生命美学,她已经崛起为一个“美学新学派”了。潘知常说:
以参与人数之广泛来看,坦率而言,不是师生结盟,而是学术界自由组合,而且是众多学者自愿参加,这在中国,目前还只有实践美学与生命美学可以做到。就生命美学而言,据范藻教授统计,过去写作过力主生命美学的美学专著或论文的,也最少就有潘知常、王世德、张涵、朱良志、成复旺、司有伦、封孝伦、姚全兴、刘成纪、范藻、黎启全、雷体沛、周殿富、陈德礼、王晓华、王庆杰、刘伟、王凯、文洁华、叶澜、熊芳芳,等等,当然,他们的研究角度各异,内容也各有不同,甚至对于生命美学的定义也并不完全相同,但是,也必须看到,在关注“人的生命及其意义”、关注审美活动与人类生命活动之间的结盟这一点上,他们却又是高度一致的。至于写作过关于生命美学的论文的,那参加的作者更是应该以百(人次)记、以千(人次)计了,例如,其中就包括著名哲学家俞吾金教授、著名文学史专家袁世硕、陈伯海教授,其中,俞吾金教授在 2000 年的《学术月刊》上发表的《美学研究新论》一文,就明确提出了美学研究要“回到生命”以及“美在生命”的基本看法,等等。
毋庸讳言,这个“美学新学派”是一个由不同学人自发形成的学派,其内部虽然有相同的地方,有共同的基础;自然也有不同的地方,学派成员都有自己关注的重点,有自己的研究方法,也有自己独有的理论体系,并不是铁板一块。
生命美学的倡导者很多,封孝伦就是其中比较重要的一位。封孝伦的生命美学有自己鲜明的特点,与潘知常的生命美学在关注的焦点、理论体系和逻辑走向等方面都不一样。封孝伦在1988年完成的硕士论文《艺术是人类生命意识的表达》中提出了这样的观点:“艺术与人的生命意识有关, 人类创造艺术不是‘无目的’,而是有生命目的的。人类创造艺术是为了在精神的时空中满足自己的生命目的。”封孝伦著有《人类生命系统中的美学》、《生命之思》等生命美学专著。他提出人有生物生命、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的“三重生命”理论,阐述美在“三重生命”系统的不同表现。黎启全也是生命美学重要的倡导者。他认为,生命在本质上是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外在肉体和内在精神、必然生命和自由生命、现实生命与理想生命的和谐统一的自由生命。“美的本质就是人的生命活力的自由表现。” 并进一步指出,中国美学是生命的美学。 刘成纪于2000年在《学术月刊》第5期上发表了《生命美学的超越之路》,著有《审美流变论——艺术与生命的新对话》、《美丽的美学——艺术与生命的再发现》等生命美学专著。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北京大学美学与美育研究中心主任朱良志著有《中国艺术的生命精神》、《中国美学十五讲》等生命美学专著,他的生命美学深深根植于中国传统美学之中,独具特色。四川文理学院的范藻教授多年来一直痴心研究、倡导生命美学,著有《叩问意义之门——生命美学论纲》、《痛定思痛:灾难文学研究》、《潘知常美学思想研究》(拟出版)等,除了关注生命美学的一般问题,又特别专注“灾难美学”,关注生命在灾难中的悲剧性和超越性;近年来又转向“播音美学”,关注在播音过程中,生命活力如何在声音之中体现出来。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所研究员陈伯海提出了自己的“生命体验美学”,打出了自己的旗号。陈伯海著有《回到生命本原》、《生命体验与审美超越》,把他的生命体验美学建立在他的“新生命哲学”基础之上。浙江工商大学的雷体沛教授著有《存在与超越——生命美学导论》、《艺术与生命的审美关系》等生命美学专著。雷体沛的生命美学与艺术的关系十分紧密。而中国当代美学研究中心主任张涵教授的《艺术与生命》、《新人间美学》、《艺术生命学大纲》,从构建现代新人格的角度探索了“新人间美学”与人间方方面面相结合的可能性。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成复旺2004年也出版了《走向自然生命:中国文化的再生》,他从对中国传统文艺理论上升到中国文化的前途命运的思考,渐渐集中于一点,那就是“生命”。他认为中国文化要再生,就得“走向自然生命”。作为雕塑家的乔迁著有《艺术与生命精神》,他通过自己的艺术实践,对中国青铜时代的青铜艺术进行解读,揭示青铜艺术与生命精神的内在关系。
笔者与人合著的2014年出版的《马克思主义视域下的体验美学》,虽然较少讲到“生命”,但其精神也应该属于生命美学,因为“体验”只能是有生命的人的体验。
其实,“生命美学”还有更狭义的内涵,那就是专指潘知常的生命美学。潘知常是如何走向生命美学的呢?1982年,他大学毕业留校教书。在教学过程中,他产生了困惑。用他自己的话说:“我喜欢美学,只有一个理由:生命的困惑。”这“生命的困惑”包含三个方面:一是审美的困惑;二是生命的困惑;三是理论的困惑。 正是“生命的困惑”将他推向了“生命美学”。作为生命美学的创始人,潘知常的生命美学的确有自己独特的内容,与同一学派的其他人,比如刘成纪、黎启全、封孝伦、陈伯海、朱良志、雷体沛、范藻等人的生命美学有显著不同。笔者将潘知常的生命美学作为当代中国生命美学的核心是有学理依据的。这种学理依据不仅仅是因为潘知常是生命美学的创始人,他的生命美学有自己独特的内容,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力,还因为他的生命美学具有非常强的现实针对性,具有补救中国传统美学和中国传统思想之不足的作用,这是其他生命美学和中国美学理论替代不了的。这样看来,“生命美学”这一概念的内涵具有三个层次,由三个同心圆组成。它们是一层包含一层的关系。见下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