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ying to Survive《我不是药神》中的道义观
《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讲述一个中年小人物程勇,迫于生计,接触到白血病人群体,为他们从印度“代购”低价仿药。从卖药谋生到贴钱供药,最后慷慨入狱的故事。笑点不少,泪点也颇多,可往往是笑中夹杂着丝丝伤感,伤感中却也带着点点希望。主人公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在不断的触动着观众内心的良知。
主角程勇,一个中年离异屌丝男,开着一间印度神油店,收入还交不起租子,过着随遇而安、捉襟见肘的生活。结识白血病人吕受益之后,开始倒卖印度抗癌仿药,因需求庞大,生意自然经营的风生水起。中途收手,用赚来的资本经营着一家织布厂,后因吕受益之死,深受触动,重操旧业,以成本价甚至倒贴,将药分发给病人——完成了从逐私利到行大义的蜕变。他是病人们眼中的“勇哥”,是他们的英雄,他的存在给他们的生活带来转机,也给生命带来了希望。
吕受益是最早接触程勇的病人,胆小怕事,谨小慎微。他只求能够多活一些时间,有机会能听到刚出生的儿子叫自己一声“爸爸”。有了程勇的低价药之后,他甚至开始憧憬着见到儿子娶妻生子,当上爷爷了。可是,随着程勇的退出,没了续命的药,仅仅一年之后,病情恶化,生不如死。一个晚上,他最后一次望着熟睡中的妻儿,虽然万般不舍,但也不想这样拖累他们,最终自杀而死——这是非常艰难的选择。
“倒药团队”里还有牧师、舞女、黄毛。牧师为了无力负担高价药的教众,甘愿做有违教义的事,只身“下地狱”也在所不惜了。舞女,她自己不是病人,为了自己患病的女儿,堕入“风尘”。而黄毛,生病后为了不给家人负担,离家出走来到上海。从吕受益那抢药分给工友,最后在码头驾车引开警察——既为保护勇哥,也为了争取这一车救命药,直至被卡车意外撞死。他们都用纯粹、质朴的情感和行动来践行他们心中的道义。
然而,《我不是药神》并非一部单纯宣扬个人英雄主义的片子。片中通过其他一些角色设定,如执法部门、商业公司、骗子“张院士”,当然还有压轴出场的政府。以此作为参照,将观众们带入更深层次的思辨中来。
作为执法部门的代表曹彬(程勇的小舅子),在一线办案过程中,了解到所谓的假药案里,药是仿制的,病人吃了是有效果的——“假”药并不假。面对那么多因病致贫的群众,他是充满纠结的,最终选择了能放就放。在黄毛死后,他向领导请辞,一方面是为了避嫌,一方面也是难以面对情与法的艰难抉择。而警察局长,我认为他内心也是纠结的,只不过,他选择牺牲掉他人眼中的“人性”,站在法理的一边:维持制度的稳定和权威,不至于掉入相对的或虚无主义的境地——这是他的社会角色使命所决定的。
另外,瑞士医药公司的代表,形象塑造上有点清末洋行买办的味道(有煽动民族主义之嫌)。即便如此,也不能被这形象所误导,敌视他们。一来他们并非医药公司老板,给药品的定价;再者他们也不是商务部的,能决定关税多少。他们所做的,也是出于恪尽职守——这是基本的职业道德,当然也是其升职加薪的前提。
至于“张院士”,10多年的行骗历史,一直干着拿面粉做药糊弄人的缺德事。在高价购得程勇独家经销权后,大肆提高药价,因病友们无法忍受,失去庇护,事发而被通缉。被捕后审讯过程中,他承认自己卖药的事实,但认为自己在积德行善,而且拒绝供出同伙(程勇)。他对道义的理解,从他对着监控,爆发出充满嘲讽意味的大笑可以看出来——盗亦有道。坏人有时也没那么坏,何况程勇的义举呢?
在降智“快餐片”泛滥的时代,能够触发人们的道德思考的国产影片像是一股清流。从社会责任的角度,《我不是药神》本身也可算是一部良心之作。很多时候,现实生活中是非黑白,义利难辨,可能更多的是“灰色”地带。法律所代表的正义,建立在特定的社会契约基础上,而这种契约的背后,还有更为普适的人类伦理观作为参照,如生命的价值。在此基础上,不断的质问一些既定的道德法律规则,也是为了提升它们,促进社会更加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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