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有很多不實和誤導的地方。
英國是最大CBD生產國之一,但英國跟香港一樣,製造、銷售、持有CBD並不是非法,但不代表合法。
CBD的萃取方法,普及的有四種,全部都無申請專利。
香港的法例,並沒有將Hemp, Cannabis, Marijuana, industrial hemp分開詮釋。可留意保安局的法例。
麻繩、麻布、麻紙或纖維都含THC。
火麻仁是大麻的籽,CBD和THC含量在少數點後第五個位都沒有出現數字,所以普遍認為大麻的籽或者火麻仁,都不含CBD和THC。香港官方卡倫,就是只有大麻籽而沒有CBD的產品。
CBD是大麻素的其中一種,所以一定是大麻。
CBD是大麻的脂性物質,所以是百份百的樹脂產物。
印度大麻膏,亦稱CBD paste,凡可以生產出CBD和THC等等大麻素的廠方,都可同時生產出大麻膏/大麻漿,全球都極普遍的產物,並不是印度獨有,而業務上印度也不比南非發達。
Cannabinol(CBN),是THC經過熱力和環境變化後所產生的產物,並不是酚類。
CBD不具精神活性,是因為它不會跟CB1和CB2等受體有直接接觸,所以不具精神活性,跟CBN無關,CBN在香港是受管制之列,是犯法的。
多人售賣或者持有,這種羊群心態,不代表人多做同樣的事就是合法的。
內陸有生產大麻製品,但不供給內需,所以國民並未持有,持有CBD是犯法的。
「作者有理由相信CBD是合法的」,此舉有對有不對,也說得非常含糊,非常危險,因為貼出這種言論,而導致他人購買含CBD成份而非合法的產品,有煽動成份,犯法都不自知。
需要更多大麻的知識,可聯絡小店「丹店」,電話5544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