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爾.布罕 Daniel Buren
提起丹尼爾.布罕,喜愛巴黎舊建築的人對他十分痛恨,羅浮宮對面的王宮原名為樞機主教宮,在主教離世時贈送給路易十三,路易十四時在年少時搬入改名王宮。這個17世紀典雅的建築,在1986年時立起一排排漆著黑白條紋的長短石柱,大部分的人都覺得這些石柱破壞宮殿景觀,這正是布罕的傑作"雙台座"。
由於這件作品是國家委託製作,當時群眾抗議時並沒辦法阻止,布罕反而邀請群眾走到石柱間漫步,並解釋如何透過這些條紋取得另種視點來重新觀測王宮。類似受到批評的事件也不少,是受到爭議的一位藝術家。
布罕沒有自誇發明了甚麼,也沒有搬出甚麼堂皇的美學理論。他工作的最初意願只是鼓勵觀看者借他的視覺工具之在場作業去發現場所隱蔽、不受人注意的,一些一眼觀看所沒有發現的地方。他蓄意、執拗地重複著他的視覺工具,這並非是他藝術的終極目的,而是一種手段。目的不在符號本身,而是符號之指示在場。這在藝術的觀式理論上,倒是還沒有人做過說過的。因此布罕的工作有其本人首創的藝術觀念。
為了加強符號的功能與力量,布罕在符號形中加入色彩的成分。他常用單純的原色,色彩的安排依色彩名第一個字母的順序或彩虹光譜的秩序。他又運用光照,天然日照與人工照明,令色彩發出各度的光澤或其他暈彩。他的最初條紋符號推展出版屋符號,兩者在形式上,色彩上與光照的關係越來越多變化。有人將布罕的藝術與裝飾性拉上關係,對此,布罕並不排斥,他說:「藝術自來與裝飾有所關連,不過自己工作的原意並無太大裝飾用心,但與裝飾性有某種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