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敌的最高境界

in #cn6 years ago

在现代政治文化中,以下警句是最著名的:

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

此语固然既经典而又精炼,实际上不过是一句大白话,其含义已如此清楚,似乎无需任何解释。但若考虑它的社会功能,情况就远非如此简单,其所关涉竟出人意外地广阔。

首先应当指出,就其本性而言,所述警句纯粹是规范性的,而非实证性的。也就是说,它只是指出应当如何,而并非断定某物是怎样。因此,这里用不着作真伪的判断。所引警句只是一种策略取向的宣示,无非是表明一种态度而已,尽管是一种十分极端的态度。

但要知道,该警句可不是为咬文嚼字的书斋学者准备的,而是给踏上征程的战士们的训谕,这可不是听听罢了,而是一定要执行的。那么,执行者会干得很棒吗?

谁是敌人?

首先,你可能不知道如何判定誰是敌人。

在战场上是清楚的:敌人当然是希特勒、日本鬼与蒋介石。

在和平时期情况已有点复杂。且不说有点“陈腐”的基督教教义,它似乎只知道四海之内皆兄弟,而这只会让雄视天下、无所顾忌的人嗤之以鼻。不过,在国民中划定敌人的确已不合时代潮流。

罗马帝国发明了宣布它所不喜欢的公民为敌人的统治方法,此方法在法国革命中由雅各宾党人继承,后来被斯大林发扬光大并使之登峰造极,此后又为其他许多国家效仿。但中国在改革开放之后,至少在理论上已不再奉此为圭臬了。

现代法治国家的公民中不免有罪犯,因而有守法之人与违法之人的分别,但并无人民与敌人之分。民主社会固然有“政敌”一词,但那实际上不过是指称对手,并非敌人。

在一国之外,除某些犯罪组织与个体(如贩毒犯、恐怖分子)之外,也可能有敌国,此外并无别的敌人。但宣布某国为敌国,是十分严重的事情,非理智的政治家所敢轻言。

今天的中国似乎并无敌国。你能断然说美国是敌国吗?要是哪个媒体人敢公开这样说,可就要惹大麻烦了,说不定会砸了饭碗。

可见,判定敌人并不容易。不过,且将此问题擱在一边,就本文的论题而言,它并不是最重要的。

如何总能反其道而行之?

或许,更重要的问题是:我们真的能反对敌人所拥护的一切吗?在好几十年中,我们是以美帝为敌的,现在不妨就设定美帝为敌人说事吧。

现代史似乎能够证明:在第二次中东战争中反对英法出兵埃及、在联合国通过决议制裁南非的种族隔离、围剿国际贩毒组织、缔结核不扩散国际条约、反对前苏联侵占阿富汗、反对萨达姆侵占科威特……,凡此种种,美帝无不拥护,甚至是带头拥护。对于这些,我们能一概加以反对吗?大概没有一个谋士敢如此向中国领袖建言。倘当真如此,我不知道还如何能在这个星球上立足。

同样要命的问题是:我们真的能拥护敌人所反对的一切吗?因为不易举出其他敌人的例子,还是继续设定美帝是敌人为例吧。也是现代史证明了:苏修称霸、准备对中国核基地实行外科手术打击、犯罪组织跨境贩运珍稀动物、非法移民、对动乱地区或犯罪组织出口武器、灭绝种族的大屠杀……,这些都为美帝所反对。难道,我们都要反其道而行之,对这些统统表示拥护吗?

不必再多费唇舌了。即使我们情愿,要真正实行“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也是办不到的,除非你不怕自外于全人类。

这就说明了,所引述的著名警句并无实用价值。

打架情结

令人感兴趣的是:事情既然如此清楚,几乎无法置疑,一句大白话怎么会如此流行,以致真正上升为国家哲学呢?这才是真正值得探究的问题所在。此问题就不那么简单了,远非三言两语所能回答。

依然得回到前面已提到的敌我问题。我们的文化习惯于某种简单化的二分法:善与恶;好人与坏人;敌与友,等等。这种思维得到古今圣贤的充分肯定,且被载入经典,广为传播,以致几乎深入每个人的骨髓。

这种两分法简单易行,容易为我们的常识所接受,大家都觉得理所当然,用于日常生活确实也无碍大事。只是它一旦成为治国理念与外交指南,就显得有些麻烦,但也未必有很多人看出其中的问题。

就算敌我营垒分明,怎么就一定要反对一切敌人之所是、拥护一切敌人之所非呢?

其实,这并不是一个理性问题,不过是一种情绪化的宣泄。人们会说,你既然是我的敌人,那就得与你不共戴天!我就是要与你全面对抗,绝不留丝毫能够共处的余地。

我们常常愤然宣布,敌我之间没有任何共同之处,没有任何合作余地。这种完全不容松动的决绝,这种大义凛然的豪言壮语,常常容易在大众中获得共鸣,很少有人认为这有什么不妥。至于学者呢,很难说他们竟完全懵然无知。但他们很可能仅仅将这当作无关宏旨的宣传语言而不予深究;或者,明知其非而不敢明言。

在敌我之间划出绝对的界线,而且将世间万事万物在敌我之间作绝对的划分,不容任何通融;凡属于敌者,我永远不要、不学、不容。如此坚持,实不啻为抗敌的最高境界,其中真还透出某种崇高感,这让明白人难以置言。

而且也应承认,其中不无创新之意,还真没有其他哪个政要这么明白宣示过,将话说到这种地步。

正是敢于将话说绝的人,更容易被大众视为好汉甚或英雄。

尽管如此,还是不得不说,就其本质而言,那成为最高境界的抗敌口号,终究不过是一种打架情结,任何斗红了眼的一对对手,双方都会很自然地产生这种心态。

角斗者在盛怒之下,与对手已无任何通融之处,此时并无理性可言。就是要与对手拼命作对,在一切事情上作对,彻底地对着干,方解心头之恨!那种恨意之深,你只要问一下骂街的泼妇就知道了。吵架的心态,衍生出某种行为准则,无论如何包装,无论如何哲理化,都不可能成为崇高价值,它的肤浅、粗鲁与悖理,在稍明事理的人看来,该是一望而知的。

如果上述的事理分析还不足以服人,那么不妨诉诸历史。现代史提供了足够多的证据,说明吵架心态之贻害无穷。

没有比朝鲜更好的例子了,它刚刚除掉了一个千古逆贼。正是金家三代忠实地实践了“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反对”这一准则。其结果当然是将自己彻底孤立起来,且陷其人民于绝境。此中详情,尽人皆知,不必细说了。

与“反对……拥护”论者的判断相反,真实的世界要复杂得多。世界不仅是多元化的,而且不得不共存的个体或族群,彼此有多得不可胜数的共同利益、共同关切、共同期待,哪里能事事作对、处处相争!唯其如此,人类社会才能够存续至今,否则,它早已灭亡了。

上述立论可能会被人讥为抹杀矛盾,否定斗争。这种说法,几乎无需置评。毫无疑问,人际与国际的矛盾与冲突永远存在,且未必一定有害,只要在一定规则内博弈就无妨。在任何情况下都谈不上绝对的冲突与绝对的对立。

**“与人斗其乐无穷”的时代已经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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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辈人因为政治的动荡,成为了政治的牺牲品。不能因为政治的需要,出卖良知和人性。万事万物都要致良知,如果因为政治丧失了做人的标准,犯下了反人类的罪行,或者成为了罪恶的帮凶,就有点得不偿失了!

正义迟早会到来,就像希特勒被审判一样,那些推波助澜的党卫军,双手沾满人们鲜血的刽子手,是逃不过被审判的命运的。犯下反人类罪行的是战犯,然而普通的士兵只是战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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