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必共识

in #cn6 years ago

我们曾经历了严禁不共识的年代。一旦人们觉得需要并且呼吁共识,社会必定已经能容忍某种不共识了,这当然是一个伟大的社会进步。

那么,今天真的需要共识吗?或者可能达成共识吗?这些问题并不像初看起来那样简单。

共识的虚与实

人们肯定具有某些共识,即使是最分裂的社会也是如此。实际上,在“共识”一词出现之前很久,共识就存在了。更准确地说,共识是与人类社会一起产生的。没有最低限度的共识,任何群体都无法存在。

为抵御强大的自然力,我们的原始祖先不能不结为群体;如果没有某种共识作为连结纽带,群体根本无法协调一致地行动。

今天认为理所当然的那些共识,例如基本的道德戒律,实际上源于历史深处,其源头也许幽渺难寻,但也并非都是生物本能。

在涉及日常事务——例如趋利避害——的问题上,人们的看法常常出奇地高度一致,这一事实是如此平凡,似乎没有多少人会特别注意它,更难有人去寻根究底,弄清人们何时、通过何途径达成了一致。

人们的一致看法即共识,是与生俱来的,还是互相沟通的结果呢?

我常常暗自发愣:我之所思,怎么恰恰会是他之所想呢?这个“他”,可能身居山野,其经历与我没有任何交集,甚至很少有机会接触文明世界,他从哪里得到我所有的那些想法呢?

芸芸众生的意见浩如烟海,在任何时代,必定只有一部分意见进入共识。共识一定有其边界,只是边界或远或近,或清晰或模糊,会随时间与地域而变化,其确切描述绝不简单,那是社会学家的事情。我们现在关心的是确信一点:共识永远存在,无论它的范围多么小。在这个意义上,共识完全是实的。

几乎同样真实的是,共识的那个圈子必定不大;对更多的事情,人们众说纷纭。为表达方便,不妨将共识的反面称为异识。创此一词不免有滥造新词之嫌,我只是姑妄用之,绝对无意过度使用它。

在许多事情上,人们持有异识是一种常态,或许比共识更加自然,更好理解。

各有所见,我为什么一定要和你的看法一样呢?例如,你喜欢广场舞,而我却不喜欢,这再自然不过了,没有任何人会强求一致。

无论如何,异识将永远存在。在这个意义上,共识就有点了。当然,共识的虚,正是异识的实。

至此,我们的讨论还停留在纯粹抽象的层面,并不能得出什么具体结论。我们只是理清了,共识与异识在人类意识中的地位。

这种了解不无意义,它至少告诉我们,不必对共识顶礼膜拜,它并非什么天然神圣的东西;也不必对异识心生戒惧,它并非一定是什么注定邪恶的东西。

共识与异识都同样自然,无论你认为需要与否,它们都会永远与你相伴。

最值得关注的或许是共识的边界,也就是共识与异识的界线。

首先需要知道边界何在。必要时须努力去守住边界;但也可能需要竭力去改变边界,使之内移或外推,以适应人类的目标。

这件事肯定不会有标准的方案,它只能在具体的时空下加以考虑。这就得从思辨的王国进入现实的领域,那里总是荆棘丛生,很难行走自如。因此,这番探讨未必很轻松。

共识的多与少

今天,各种社会力量都在探索与鼓吹各自主张的社会共识。主张互不相同,这本身就已经是异识。就是那个追求共识的《共识网》,实际上也不过是异识的汇集,可见共识之难。

我对在社会政治领域达成共识,持完全悲观的看法。

与其好高骛远,指望在广泛的议题上达成共识,还不如彻底后退到一条无人能公然反对的底线,在底线之内争取共识,在底线之外认可异识。这意味着,将共识的边界内移到尽可能近的地方,使得它所包围的共识少之又少,确认和实现这样少的共识也就比较容易了。

目标定得如此之低,看来十分保守,但因为更有现实性,或许最终结果比预想的更好。

例如,在今天要人们都认同公有制或私有制有可能吗?不可能!都认同司法独立呢?不可能,首先政法委书记就会反对!都认同均富呢?不可能,富豪们会跟你拼命!都认同取消特权呢?不可能,打江山坐江山者岂肯赞同!都认同民主呢?不可能,民望不高的官员岂肯白白丢掉乌纱帽!都认同彻底清算文革呢?不可能!文革的既得利益者还大有人在呢。都认同转基因呢?这一类的问题就更别提了,免得吵得一塌糊涂。

但这样一来,岂不没任何共识可言了?这倒未必,不妨看看下述主张:

人道 善待他人,尤其善待弱者;谴责无法无天、荼毒民众的暴虐行为。

包容 理性对待不触犯法律的任何人和事,让其有存在的空间。

言论 保护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废止以言治罪的中世纪做法。

平等 真正实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所有人由法律赋予的尊严。

规则治理 社会治理必须依据法律、条例、惯例等规则施行。

如此等等。能反对这些吗?似乎很难。即使少数人不以为然,也多半不会公然反对,或者不便反对。这样一来,就不妨认为这些东西都属于社会共识了。

这类共识似乎太少,而且目标很低,仅仅高于人类文明的底线,如果连这些都拒绝,就只有自甘做野蛮人了。但对于形成一个有效共识来说,就需要将目标定得如此之低;否则,除了空唱高调之外,将一无所成。

对于一个政治文明极不发达的社会来说,在寻求共识时,就是应将目标定得很低。唯一现实的假设就是:全社会好比还处于小学水平,你只能布置小学程度的作业。人为地拔高标准,以中学的内容要求小学水平的人,以致大多数人不及格,那就失去了意义。承认现实,今天用小学的标准制定目标,取得进展,或许明天就可能上升到中学的水平。这样,不妨提出如下原则来作为“第一共识”:

寻求低水平的共识,更可能是成功之道

低水平共识的唯一缺点,就是其中包含的共识太少。

人类是一种高度组织性的动物,似乎本能地追求尽可能多的共识,自然不可能满足于低水平的共识。但在文明水平尚低的状况下,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欲速则不达嘛。唯有脚踏实地,通过“少共识”阶段的积累,才有可能逐步进到“多共识”的境界。

岂必共识

我们这个民族有厌恶异识的久远传统,可以说患有某种“异识厌弃症”。

老子早有“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古训,自然要求世界一统于他的道;秦始皇规定“以吏为师”,那是要以吏来统一认识;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其不容异识已不必解释;韩愈的“臣罪当诛,天王圣明”,肯定了思想应统一于帝王;现代史上有“舆论一律”、“听某某某的话”、“与某某某保持一致”、“弘扬主旋律”、“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等等。

如上诸般,无非是要求全国思想定于一尊。但若将这当作共识,则纯属误解;这不过是要求一个声音而已,至于你心中是否同意,实际上是管不了的。

依靠权力或者权威来形成共识,会有某种表面的或短期的效果,但最终总是行不通的。

不难举出无数条理由来说明,广泛的共识具有何等巨大的精神价值。但同样也可以举出许多理由来说明,不适当地强调共识,如何有害于文明进步。必须谨慎对待下面这些共识:

虚假共识
专制权力下的共识多半是一种假象,它要么是强权者驾驭舆论的结果,要么是强势舆论挟持民意的产物。这种共识很少有理性的成分。

二战中纳粹横扫欧洲是德国人的共识吗?盖世太保在盯着每个人呢。大跃进年代的无端冒进,是高层的共识,因而每人都得担负责任吗?有了彭德怀的先例,谁还敢不与领袖一致?文革年代的疯狂内斗是全民共识、因而人人有责吗?刀枪棍棒之下谁还敢不参与内斗?

有害共识
即使全社会真心诚意地达成的共识,也未必有正面价值。一种有害的主张,其共识度愈高,其危害就愈大。

15—16世纪,对于胡格诺教派的迫害,在法国天主教徒中未必没有高度的共识,天主教徒迫害异教徒的狂热,未必不是出于他们的本心,但这丝毫不能增加这种迫害的道义理由。恰恰因为天主教徒一致的狂热,使这种迫害危害巨大。二战后苏联一手导演了外蒙的独立公投,国共两党基于各自的盘算,在承认蒙古独立这一点上竟有高度共识,这种共识无疑极其短视,势必后患无穷。

不可能共识
有些事情,在一定时期内没可能达成共识。

例如在当下,你怎么可能使所有的人都赞同如下事项:实行户籍制度改革;继续实行计划生育;延迟退休;制定编制法严格限制官员编制;清理公务消费;官员公布财产;实行教育去行政化的改革;开展转基因产品的研究……。

对于这些事项如果一定要达成共识,要么就只有禁绝一切讨论,不准任何反对意见发声;要么就会吵得一塌糊涂。其实,还不如听其自然,各人不妨保留自己的意见。至于主管官员,不妨首先委托有资质的专家进行研究,但最终还是要肩负起作出决断的历史责任。一些刻不容缓的改革,需要改革者的担当,未必总能诉诸民众共识的支持。

奥巴马所力挺的医保制度改革,现在看来根本不可能取得共识,但奥巴马偏偏认准了这是他非干不可的事,不惜以自己的总统声誉、历史地位作赌注,一往无前,义无反顾。尽管其成败尚在未定之天,但这种担当,是每个担任公职的人所应有的。我们的官员不致都不及奥巴马吧?

不需要共识
还有更多的事情是根本无需达成共识的。那些纯属私人空间的事情,也去强求共识,不仅毫无希望,只有贻笑大方,徒增烦恼。

你总不能要求所有的人喜欢唐装、要求所有的人爱看京戏、所有的人喜欢国学读三字经……。这些事情,人家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好了。有些事情,你觉得关乎原则,但人家就是另有看法,也不犯法,强行达成共识也无道理。例如,主流理论家当然希望所有的人都信仰唯物主义,但遇到一个铁杆有神论者,也只能各行其道吧。

在上述所有情况下,共识都不值得刻意去追求或坚守。岂必共识呢?一旦共识不再是一种现实的或可能的目标,那就明智地满足于异识吧。

即使是具有正面价值的共识,也不能过度地运用,尤其不能用作压制少数人的理由,以免造成可悲的后果。

二战中美国人的抗日共识当然无可非议,但因此而对日裔美国人的过分管制却不可取;欧洲社会对于普遍福利的共识大体没错,但是在没有相反声音的气氛下,福利政策很可能大大过头了,其灾难性的后果今天已经彰明较著。

伟哉异识

相对于共识而言,异识远没有那么冠冕堂皇、理直气壮,似乎是一种不健康的消极状态,至多是不得已而权且忍受之。其实并非如此。在某些领域,或者在某些情况下,异识不仅是应当容许的,而且要刻意去营造某种异识局面。

在这种情况下,异识不仅不是消极的,很可能有巨大价值而应得到格外鼓励。这种事情,在科学、艺术领域十分平常;在政治、思想领域如何,就有点复杂了。

试设想这样一个场景:你兴致勃勃地组织一个讨论会,但总是一两个人讲话,全体一致鼓掌,再无人发言,更无不同意见。你不会十分扫兴与失望吗?这样的讨论会不可能达到激发科学兴趣的目的,你想必宁愿要一个乱哄哄地争执不休的讨论会。你不觉得,科学讨论会上的异识比共识更有价值吗?

异识的价值实际上就是多样性的价值。如果没有生物多样性,生物进化就失去了动力,这正是环境学者大力呼吁保存物种的原因。同样,没有学术思想的多样性,学术的发展就失去了动力。

百家争鸣的先秦时代与古希腊时代,出现了空前的学术繁荣;而在中世纪,独尊儒术的中国与基督教垄断思想的欧洲,都沉入黑暗的停滞状态,这足以永远垂训后人。

但要人们发自内心地喜欢一个乱哄哄的百家争鸣的局面,并不容易。

先秦时代的学术纷争就不为当时的人所喜欢;实际上,当时的每一家都希望以自己的学说统一其他各派,从而终结纷纷攘攘的百家争鸣。

在任何时代,主流思想都会本能地挤占其他思想的空间。要能容忍异识,并不能寄希望于良好的意愿,而只能依靠合理有效的机制。因此,对于一个希望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民族来说,确立那种能够接受某种异识局面的机制,是至关重要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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