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价值 | The primary value

in #cn6 years ago (edited)

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等已载入“24字核心价值”之中,看来,不致被左王们信口诬为西方瘟疫了。但仍然有一个问题:这些价值在重要性上是否有主次先后之分?何者应被认定为首要价值,是自由还是民主或别的什么?对此问题的回答,既非显而易见,也不是无关宏旨的。

Freedom, equality, democracy, the rule of law, etc. have been included in the “core Socialist values". It seems that the extreme left on longer curse them as 'the Western plague'. There is still a question: Is there a difference in importance between these values? What should be regarded as primary value, freedom or democracy or something else? The answer to this question is neither obvious nor irrelevant.

自由先行

要从诸多价值中,推出一个堪称老大的首要价值,是一次平常的“选优”吗?它决定于专家评审还是公众票决?当然都不是。
价值无疑是人类文明中最具本原意义的要素或者原则,是文明人类从其数千年的历史经验中提炼出来的。每条价值的内涵、边界、条件与功能,都极其精微,远非初浅的日常思维所能入其堂奥。因此,凡涉及价值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的思考,都牵涉到人类的整个精神遗产,远远超出公众日常关注的范围之外。虽然每条价值都由人类所共享,关于价值的精细思考却是思想界的义务与责任。思想者所凭借的,固然包括常识,但绝不限于常识,还需要科学思维的基本法则,这些法则已经过科学史上的长期锤炼并迭经证明有效。
这番近于哲学的思考,不免有点离题了,就此打住。
在确定首要价值之前,预先需要确定所依据的标准。看来,以如下三条标准作为参照系是合适的:

  • A 普惠性:首要价值的实现使数量最多的人普遍受惠。
  • B 基础性:首要价值的实现是所有其他价值得以实现的前提。
  • C 低廉性:首要价值的实现仅需要最低的成本。

在考察自由是否恰好符合这些标准之前,或许我们还漏掉了最重要的一件事:准确说明自由是什么。如果不知道何谓自由,怎么能评价自由呢?但如果你试图遍查文献,去寻找自由的定义,必定会十分失望:据英国思想家阿克顿的统计,这样的定义居然有200个之多!我们将其中绝大多数弃诸一旁,仅仅参考少数几个,并结合我们自己的思考,然后给出以下三个定义:

  • 定义1 自由是做任何无害于他人的事情的权利。
  • 定义2 自由是做任何不违法律的事情的权利。
  • 定义3 自由是做任何不越边界的事情的权利。

其中定义1与定义2分别属于法国《人权宣言》(1789)与孟德斯鸠,定义3是一个一般的定义,或者是一个定义的公式,对“边界”给以不同的解释,就得到不同的自由定义。例如,若将边界解释为“害人”或者“违法”,就分别得到定义1与定义2。
现在就依据这些定义来检视,自由是否符合标准A—C。
无论依哪个定义,任何人都有一定的自由权利,不同的只是此种权利的多寡与大小而已。即使被拘于高墙之内的人,也并非全无自由权利,只是少到极点而已。边界愈远(这意味着限制愈少),自由空间就愈大,这意味着自由权利愈多。可见,自由是相对的;而因此就无法否认自由普惠众人。这正表明自由满足标准A。
自由意味着在其边界之内行使个人意志,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个人意志的实现,而这正是行使任何其他权利的前提。这就意味着,自由是实现任何其他价值的前提。这正表明自由满足标准B。
实现某项自由权利的成本,就是突破自由边界的约束、将该权利纳入边界之内应付出的代价。成本的高低,决定于约束的大小,也就是自由权利的多寡:自由权利愈多,对于自由的约束就愈小,实现自由的成本就愈低。仅就自由一个价值而言,当然没法说它的成本最低。与其他价值比较,自由的成本显然最为单纯、清晰;而且随着文明的进步,自由权利明显地逐步扩大,因而其成本日益减小。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自由的成本是最低的。这表明自由也满足标准C。
这就完全检验了标准A—C,称自由为首要价值就名正言顺了。

平等超越自由?

在可能与自由竞争首要价值的诸多价值中,或许“平等”最具有竞争性。
初看起来,平等似乎具有最简单的直观意义:人与人之间没有区别。但细究起来,平等是比自由更复杂的概念。自由是个人的一种权利,而平等却是群体中各成员的权利状态,单独一个人谈不上平等。下面对平等也提出三个定义:
定义一 平等意味着人人具有同等的基本人权。
定义二 平等意味着人人具有同等的法律权利。
定义三 平等意味着人人共享某种权利。
其中定义三可看作平等定义的一个一般公式,它包含了定义一与定义二。
从定义看来,如同自由一样,平等也是相对的;平等的高低决定于平等权利的多寡,平等权利愈多,平等的程度就愈高。在高度发达的文明社会中,社会成员共享许多权利,从而实现了高度的平等,但仍然是一种受限制的平等:平等权利并不包括所有的权利,例如,就不包括无偿享受富豪生活的权利。众所周知,在今天的任何社会中,在生活富裕上并不是完全平等的。在另一个极端,在监狱这种小圈子内,犯人也共享某些权利,在这种意义上犯人是平等的。显然没有人认为犯人能与其他人平等。
所谓平等,实际上是从全社会划出一个圈子,圈内的人共享某些权利,相对于该权利而言,圈内人人平等。在一个充分完善的法治社会中,在基本人权上平等的圈子似乎包括所有社会成员;在法律权利上平等的圈子包括所有公民。在一个等级制社会中,政治权利的平等很可能只实现于一个很小的圈子内。例如,在封建时代,至多在同一等级的贵族内部,才谈得上政治权利的平等。
现在就标准A—C的要求,对自由与平等进行比较。
前面已经提到,在任何情况下,每个人都拥有一定的自由权利,区别只在于自由权利的多寡。在这个意义上(注意只在这个意义上!),自由与社会制度无关。平等的圈子则与平等权利的性质有关,几乎没有什么权利是人人共享的。在这个意义上,平等的普惠性不及自由。
在具有任何程度平等的社会中,至少在拥有平等权利的圈子内,人人都有行使该权利的自由。可见,平等总与一定的自由联系在一起;几乎没有自由的平等是不可想象的。在这个意义上,自由是实现平等的前提。另一方面,即使是几乎谈不上什么平等的社会中,例如在盛行等级制的社会中,仍然存在着某些最低限度的自由。这就表明,不能说平等是实现自由的前提。由此看来,平等的基础性不及自由。
如果完全不计平等圈子的大小,就谈不上平等的成本。仅当人们希望将平等普及到所有社会成员时,社会才需要付出一定成本,这个成本就是将圈外的人全部纳入圈内,从而完全消除圈子边界的代价。这种成本与自由的成本显然不属于同一类型,因而无法比较。
综上所述,可以作出结论:没有理由认为,与自由比较,平等是更好的首要价值。

民主超越自由?

已经充分证明了,平等并不足以取代自由成为首要价值。但民主呢?在现代世界的大众喧嚣中,似乎民主的呼声最高。
如果希望仍然遵循分析自由、平等的同样的思路来分析民主,那么一开始就会遇到明显的困难:民主是一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而且从哪方面看来都要复杂得多。这就意味着,民主与自由、平等似乎没有什么可比性。
首先来看民主究竟是什么。如果说,自由、平等都有多种不同界定,那么对于更复杂的民主,就更不可能有一个单纯的定义。下面给出三个很不同的定义:
定义A 民主是依据法定程序实行多数授权的制度。
定义B 民主是基于“主权在民”的一种社会理念。
定义C 民主是每个公民依法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
可见,依据不同定义,民主可能指制度,也可能指理念或权利。即使从字面上看,民主制度、民主理念与民主权利也是很不相同的东西,尽管他们彼此联系密切。那么,究竟哪一种理解最能体现民主概念的本质呢?最佳的选择似乎应当是民主制度。但在这种理解下,民主与自由、平等似乎就更没有什么可比性了。为了与自由、平等对照,下面只考虑民主权利。与自由、平等的明显区别是,民主只是一种权利,尽管是一种内涵十分丰富的权利;而自由、平等可能同时涉及多种权利。
在不具备任何最初级的民主制度的情况下,谈论民主权利,无疑是挺无谓的事情。这就表明,根本谈不上民主权利的普惠性。
无论在多大的程度上、在多大的范围内存在民主权利,都离不开行使民主权利的自由,也离不开在该范围内相对于民主权利的平等。由此可见,民主权利的存在,必定以一定程度的自由与平等为其前提。因此,自由、平等都比民主权利更具基础性。
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民主权利的成本,就是建立民主制度的成本。这种成本之高昂,对于任何略知现代史的人来说,都是不言而喻的。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结论:民主绝不可能超越自由成为首要价值。

竞奔自由?

上面已经确证了:平等与民主都不可能取代自由成为首要价值。至于其他价值,取代自由的可能性就更小。这样,自由就成为无可争辩的首要价值。
是否为首要价值,与是否为人们的首要关注点与最重要的奋斗目标,并不是一回事。那么,作为首要价值的自由,是否为当代人的首要追求呢?是否如同在历史上许多时期一样,当代人也会热血沸腾地竞奔自由呢?这不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一个现实问题,它取决于一些很现实的因素,主要是:
1) 社会现状足以激发大多数人对于较大自由的向往与追求。
2) 社会发展滞后,使得人们的自由愿望并未得到充分满足。
3) 已有社会进步足以使扩展人们的自由空间成为可能。
一旦这样一些因素具备,崇尚自由并追求自由,就可能成为一种社会潮流。
前面已经指出,自由权利是多方面的,可能涉及不同的领域。这样,就可区分许多不同方面的自由,例如经济自由、政治自由、思想自由、宗教自由等等。那么,人们最关注的自由是什么呢?
不必否认,今天人们已经有了很多自由;在某些方面,比那些该死的鼓吹自由的西方人还更加自由:人们能自由旅行、自由置产、自由消费、自由交友、自由纵欲、自由疯狂……。只是,这些基本上都停留在肉体享受的范围内。那么,人们还少什么呢?人们的欲望仍然是从最低层次开始:发财,发更大的财!相应地需要发财的自由,例如置产的自由、投资的自由、创业的自由等等;其次是直接关系到发财的那些自由,例如处置物权的自由、就地区开发提出建议的自由等等;再其次才是精神文化活动的自由。但最好在最低风险之下实现这一切自由。因此,今天人们在追求自由时,奉行的第一条原则是:
首先追求那些能带来利益、且风险较低的自由。
享受、创业、发财都会有风险,但主要的风险还是来自权力的干预与压制。因此,今天追求自由的人们,奉行的第二条原则就是:
首先追求那些远离权力的自由;其次追求那些接近权力的自由;再其次才是追求那些进入权力但不挑战权力的自由。
如果你衣食无忧,已厌倦灯红酒绿、尘世浮华,只愿学庄子,摒弃任何干扰与诱惑,在超凡脱俗的精神领域作逍遥游,那么,你不能不追求更多的精神自由。此时,你多半会奉行如下的第三条原则:
追求精神自由,但不挑战国家作为精神导师的权力。
我列举这些原则,并不等于欣赏它们,更不意味着践履它们,但相信大多数人会在不经意间选择性地信奉它们。须知,这正是中国式智慧的奥妙所在。无论你持什么自由观,只要你不满足于醉生梦死,近于本能地期盼或追求某些自由,就难以避免选择这样一条“自由之路”;它并不令人壮怀激烈,心向神往;但也未必粗俗不堪、令人避之唯恐不及。路径本身似乎显得不够自由,但仍然可以指望收获自由。
如果认可以上思路,那么,在今天的现实条件下,人们所向往的自由,或者奋力去争取的自由,其优先顺序大概是:
享乐自由;创业自由;经营自由;信仰自由;宗教自由;思考自由;精神自由;创作自由;言论自由……。
或许你欲罢不能,还想朝前走几步,那么,你肯定会遇到红灯。再往前走,那将会是你人生中最富有挑战的探险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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