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 are viewing a single comment's thread from:
RE: [論鏈] Code Is Law,代碼即法律?
神説:你是不是在“一百”和“刀”之間漏了個“萬”字?
——開玩笑啦。law 在這裏翻譯成“法律”顯然是不妥啦。“法則”更好,大力支持。這種場合不知道臺灣是怎麽翻譯的,law 在大陸經常翻譯成“定律”:牛頓定律,開普勒定律,阿基米德定律……意思跟“法則”相同,不過我覺得“定律”更有一種“天注定”的意味,而“法則”略帶人爲痕跡。法則,定律,取頭尾就是“法律”,有了新的含義,這可能是好事者翻譯不慎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