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说服谁
专门研究议事规则的罗伯特,在说明他为什么对议事规则情有独钟时,说了一句令人震骇的话:人是最难说服的!如果你不以为然,不妨刻意去观察一下各种意见交换过程。我深信,你最终会承认罗伯特的观点。这并非否认被说服的可能性,只不过是肯定说服之难。这就发生一连串问题:为什么难以说服?这很坏吗?该如何生活在一个难以被说服的世界中?
说服不了的人类
意识到人类之难以被说服,肯定不只罗伯特一个人;每个人都会有他人拒绝被你说服的经历。碰到这种情况,没耐心的人很可能冲口而出:就是一头犟牛!很少人去思考一般的问题:人类怎么就难以被说服呢?
回答并不太简单,至少有如下三方面的理由。
生物学理由 人有思维惯性:一旦选择了某一看法,就会保持它,直至它被足够强大的力量破除。这恰如力学上的惯性:物体一旦获得某一速度,就会保持它,直至它被足够大的外力所改变。
物体的惯性的大小依赖于物体的速度与质量(二者的乘积就是惯量);类似地,人对某看法的坚持度——不妨视为思维惯性之大小——同时依赖于看法与个性:看法愈重要,个性愈固执,坚持度就愈高。例如,说服人接受“瑜伽有益”的看法,也许不难;但要说服一个基督徒放弃有神论,那你就去试试吧!
利益上的理由 个人所持的看法或者主张,如果并不关乎利益,他未必会十分坚持;但若关乎利益,那试图说服他的人就等着碰壁好了;如果关乎他的核心利益,那么他的固执肯定会超过任何犟牛!那些试图说服中国官员申报财产的人,结果如何了?当然,要说服老百姓同意拆迁同样不容易,最后还不是棍棒说了算!只是,无人敢对官员施以棍棒。如果仅仅是说服官员配合上级改动一个统计数字,则不会有任何难处:那种事对于国计民生也许关系重大,却无关乎官员自身的利益,他岂不乐意做聪明人?
心理上的理由 即使无关乎惯性或者利益,个人仍然可能固执己见,不肯稍让,那很可能是事关他的颜面,在发生顶牛的时候尤其如此。国人对面子之看重,在全世界都是尽人皆知的。如果你试图改变某人的看法,而丝毫不顾其颜面,那么他的反应多半是绝不下这个坎,你就只能无功而返了。这就是为什么,使谈判得以成功的重要技巧之一,是准备好台阶让对手下来。1972年尼克松访华实现中美和解时,台湾问题无疑是最大的障碍。如果美国对于维持台美关系不能找到适当理由,岂不让中国大失颜面?那个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外交家”的基辛格,竟用一个小伎俩突破了这一障碍:这就是他在《上海联合公报》中加进去的那句名言:“在台湾海峡两岸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这种表达,岂不既保留了美国的立场,同时又顾及了中国人的颜面?
由此可见,成功地说服他人,既要突破其思维惯性,又要考虑到不损害其根本利益,还要顾及其颜面,而这些要求未必能互相兼容,谁又能够面面俱到呢?说服之难就可想而知了。
在说服他人这一点上,聪明人的办法可能多一点;但更重要的是,聪明人对于“说服”这件事可能持有更现实的看法,这就是:“说服”很可能是难收全功的一件事,只能相机行事,适可而止;即若无法彻底说服人,那么不妨满足于部分地说服,甚至最终放弃说服又不伤和气。一开始就应准备接受如下的任何一种结果:
彻底说服他人,让其心悦诚服。这是“说服”的最高境界,肯定不是常有的事,任何人都不能将此列入自己的经常性目标。
部分地说服他人,让其大体上心服,即使不免口中嘀咕,但事实上不再坚持己见。在大多数情况下,这已是很好的结果,应当感到满意,不宜进而“乘胜追击”。
表面上说服他人,让其不再抗辩,而其内心则未必诚服,无法保证他不在适当的时候起而争辩。这虽然不是很理想的结果,但若不能有更好的结果,则仍然应接受它,不必继续唠叨,以免徒生反感。
不能说服他人,对方明确表示保留意见,但亦不激烈争辩。如果已确信再无余地,不妨就此止步,优雅地收场。虽然留下遗憾,但并非最坏的结果,总比激烈争执要好。
说服的艺术
说服他人纵有千般艺术,倘能得其一二,或许也能受益无穷。
欲擒故纵 开门见山、单刀直入,并不见得是最恰当的说服方法,对于强势的对手尤其不宜。如果估计到没有希望三言两语说服别人,不妨暂时放下争执,转而谈论其他事情,海阔天空,漫无边际,借以改善谈话气氛,增进互信。如此直至有了适当机会,才回到主题不迟。当年周恩来与基辛格谈台湾问题,就是运用这种方法。
让路容人 寸步不让,咄咄逼人,可能是辩论的良策,却不是说服的好方法。完全可以在非原则的问题上主动让人一步,真诚地承认对方的意见有可取之处。这样不仅可以展示诚意,改善气氛,而且有利于自己处于较主动的位置。在中国“入世”的关键谈判中,朱镕基一上场就慷慨地作了两项让步,致使坐在一旁的龙永图急得跺脚。老谋深算的朱氏岂是大意之人?他早就胸有成竹,一边大声对龙永图说:你不要再递条子了!一边告诉对手:我们的让步就到此为止,下面就全看你们了。
居高临下 遇到那种几乎不可能平静说服的强势对手,就不要指望对方心悦诚服了,只能强有力地表明自己的底线,而且让对方相信,不可能再改变这条底线;这样对手或许能同意止步于该底线之前,因而达到一种可接受的结果。在中英谈判香港问题的关键时刻,撒切尔夫人亲自到北京作最后一搏,希望保留对香港的某种影响力。撒切尔是何等人物,岂惮于提出尖锐问题?但邓小平更是铁腕对手,当即强硬回绝,致使铁娘子知难而退。邓氏的这种手法,用在此处或许恰到好处,但终究属于险棋,也是不可轻用的。
学理服人 如果争执的问题涉及科学技术,那么寻常的理由就不再起作用。唯有对整个问题在学理上有透辟的理解与系统的阐释,才可能有说服的力量。1958年正当大跃进的高潮,让三峡工程乘机上马,似乎是无人敢反对的事情。但偏偏有李锐等人力言不可。毛布置李锐与林一山作“御前辩论”。林是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被毛称为“长江王”,是力主三峡工程上马的主将。读过毛诗的人不可能不知道,毛对三峡工程有多大期待。在这种形势下,在任何人看来,李锐似乎毫无胜算。但李锐就是用半个小时的滔滔雄辩让毛相信:他所阐述的理由比林一山更有道理。就在这一场辩论之后,毛让李锐做了自己的兼职秘书,这开启了李锐一生祸福交替的崎岖之路。
切中要害 对于某些关系全局的敏感问题,面面俱到但不得要领的理由,可能不足以打动人、说服人作出事关厉害的重大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唯有切中要害的理由,才可能具有说服力。在14大前夕,高层人事布局呈现微妙形势,“杨家将”独掌军权造成的尾大不掉局面,让江极度不安。曾庆红认识到,唯一的破局之策就是,说服邓小平排除杨家将。然而这岂是易事?但曾庆红居然做到了!其间不免有一些颇具传奇色彩的谋略,难以尽述。但最要害的东西是:曾庆红以无可辩驳的理由让邓认识到:杨家将是可能颠覆“六四铁案”的一股势力!这样的危险,是邓不可能不高度警惕的。14大之后,杨家将就被扫地出门了。
不必说服
你在致力于说服时,不免碰到硬钉子。此时,你不妨换个角度想一想:或许,根本就不必说服呢?一定要使所有的人都同意自己的看法,放弃任何相异的意见,或许是所有愚蠢之中最大的愚蠢!而且,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即使对你的亲生儿子,也不要抱这种幻想。人世间的看法差异,绝对是永恒的现象,就是上帝也改变不了的。
且不泛泛空论,最好是回顾一下自己在“说服”这件事上的经验,看看是“光辉业绩”多,还是“惨痛教训”多。我敢说,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成功的说服难得一二,而失败的说服则常常八九。
你想说服孩子在家里看书吗,他一溜烟去了溜冰场!你想说服儿子学理科吗,他自己作主读工商管理去了!你想说服孩子去老战友家攀亲吗,他已将自己选的女朋友领回家了!
你想说服某人信仰唯物论吗,他皈依基督教去了!你想说服某人相信西方必定衰败吗,他已在办移民了!你想说服某人反对转基因吗,他告诉你:你自己每天吃的东西都涉及转基因!
要使别人在你面前闭嘴,可能不太困难;但要真正说服别人,恐怕比上天还难。你不妨问问自己:你经常被他人说服吗?如果你确实经常被人说服,那就说明你多半没什么主见;一个连自己都没主见的人,就更不要试图去说服他人了。如果你从不被人说服,那就说明你固执得可以;一个十分固执的人,怎么能指望别人就一定不固执,就等着被你说服呢?
被说服与否,关乎祸福吗?不妨看一些历史事例。
辛亥革命之后,大权落入袁世凯之手,为革命奔走一生的孙中山颇为落魄。而袁氏权欲不止,得寸进尺,让当年倾心革命的人士十分失望。但当时宇内初定,人心思稳,没有人希望大动干戈。虽然袁氏可责之处不少,但还说不上大负众望。对此种形势,孙中山并无透彻了解,就仓促发动注定会失败的二次革命。但动员他的老支持者参与其事,却并不顺利。孙中山凭他的崇高威望与长期影响力,说服了国民党的少数核心成员密谋举事。但就是未能成功地说服黄兴等党内大佬,积极投入与他一起干。凡持一定独立思考、未曾紧跟孙中山、只做了点应景动作的党人,大都安全地脱离了险境。
汪精卫的汉奸生涯尽人皆知,却未必有多少人知道,汪是一个优柔寡断、极无主见的人,几乎可以说经常被其周边的人挟持,尤其被其妻陈璧君裹挟。如果将汪成为大汉奸归罪于陈璧君,当然不免言之过甚。但陈璧君、周佛海、陈公博等对汪的影响之大,却不可否认。正是这些人联合一致的说服,使汪断然从重庆出走,以致一步步走向深渊,乃至不可救药。而多少保持独立判断的高宗武、陶希圣等人,尽管被陈璧君等多方劝说,终究没有走出背叛国家的最后一步。
对于1950年代的政治受难者,一种最难承受的打击,是其妻子被动员划清界线甚至离婚,但说服的效果颇不一样。右派吴祖光的妻子新凤霞没有被说服,宁愿与吴祖光患难与共,至少保留了自己的晚年幸福。彭德怀的妻子浦安修则承受不了压力,事实上与彭分道扬镳,让自己痛苦一生,没有得到任何安慰。
可见,轻易被人说服,未必是一种幸运;而保持主见、不轻易被说服,未必是一种不幸。
这只是从个人的命运着眼。如果从社会这种大视野来考虑呢?
一个总是固执地要求说服持异见者的社会,必定独尊一种意见,排除所有其他与之相左的意见;必定排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必定不鼓励探索与创新,从而扼杀社会的活力。如果社会彻底分裂为说服者与被说服者,那么一定是一个极度不平等的社会,是一个说服者完全支配被说服者的社会!你觉得这很美妙吗?
与之相反,一个大多数人有权利坚持自己不被说服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尊重个人独立性的社会;必定是一个许多不同意见互相竞争的多元化社会;必定是许多人不在乎标新立异、创见迭出、气氛活跃的社会;必定是一个不唯权威是从、高度平等的社会。这样的社会或许有点嘈杂,但它更有活力,更有辉煌的未来。
确实是,一个人的认识一旦形成认识是很难被说服的,所以如果谁能把自己的思想装进别人的脑袋,至少他是以为合格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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