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伐利己?

晚清以来,从西方传来了许多主义,其中名声最差的,大概是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二者似乎相近,至今都有人不知其区别。在极左年代,两者同样臭名远扬,没有任何人愿意沾边。改革开放之后,至少在学者群体中,对于个人主义的诠释与观感,都有了积极变化。至于利己主义,对它的普遍恶感似乎依然如故。那么,利己主义确实是万恶之源吗?

人是牺牲自己的利他主义者,并且人是有一个冠的自我主义者在采取的他的头-120779531.jpg

利己之恶

有不少名词,尤其是某些外来词,曾经名声很臭;但经某种正本清源之后,其形象有所改观。但“利己”一词似乎不在此列,至今仍然恶名昭著;或许在私下里,人们可能持有稍稍不同的看法。

人类是群居动物,在很多方面依赖于群体的互助。如果社会成员没有最低限度的互相照应、互相救助,人类社会或许早已湮灭不存。因此,过分的利己从来都不被看好。这种取向几乎源于人类的群体保存之本能,无关乎人们所属的阶级与意识形态信仰。

要数落利己之恶,对任何人都不是什么难事。利己也确实劣迹斑斑。利己之恶的表现无处不在,而且就在你、我、他的身上。但说张三李四的利己之恶意义不大,至少略显不雅。因此,不妨取一个较宏观的角度。

人类社会弊病无数,污秽亦多。如果全诿过于“利己”,也未免失之过偏。但肯定有不少就是利己惹的祸。下面仅举两例为证。

内斗——人类从树上下到地面的时候起,至今都内斗不息,从小范围内的争执、冲突,直至大规模的战争,几乎从不间断。人们将内斗的损失称为“内耗”。内耗夺去了多少精力、财富、生命,已不待言。任何规模的内斗,都起于某些人之间的对立;而对立又源于双方利益上的冲突,这种冲突之所以无法平息,当然是各方坚持一己之利而不肯让步——这不是“利己”在作祟又是什么呢?历史上最血腥惨烈的内斗,莫过于王位之争,东西方都不例外,只是东方人更聪明,给起了一个“争天下”的美名,名称当然无碍于问题的实质。争天下者都非君子,唯“位”是图;如果大家都是乐于禅让的尧舜,或者都是不爱江山爱田园的华盛顿,哪来什么争天下?

极欲——“穷奢极欲”不必尽在物欲:在钱欲、权欲、色欲等等方面达到极欲,都不少见。欲望总是对某种利益的欲求,极欲则是超级的欲求。如果没有极度的利己,何来极欲?因此,极欲无例外地源于利己。任何极欲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小人物极欲祸及个人或者相关的少数人;大人物极欲则很可能祸害天下。正因为如此,古代圣贤才特别强调节欲,当然并不限于节制色欲而已。历史所昭示的似乎是:节欲的效果不佳。可见,“利己”是一头多么强横的野兽!

既然利己如此劣迹斑斑,“讨伐利己”岂非正义之举?

利己之善

已经将“利己之恶”数落至顶了,何来“利己之善”?利己还能有善?在老道学家看来,简直匪夷所思。但此处要说的,正是利己有善,而且善莫大焉!

上面说到利己导致内斗,内斗引起内耗,内耗致使人类社会临近毁灭!但人类社会终究没有毁灭。究其原因,无非是人类在不断完善自我保存的方法;自我保存的欲望,则正是源于人们的利己意识!可见,使人类社会存而不废的,终究是利己而已。利己竟发挥了如此之大的作用,岂非善哉,而且是无与伦比的大善!

仅仅是保存,还只是一种消极行为;更积极的行为是发展。那么,利己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功过如何?结论没有任何悬念:

利己心是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

如果这个命题成立,那么利己之善,就真的无以复加了。

利己之有助于社会发展,举证毫无困难。只是证据无处不在,反而不知从何说起好。此处只说一点,它或许是最重要的。不妨认可马克思的观点:于社会发展最重要的是经济发展。那么经济发展的动力何在呢?在这一点上,马克思与亚当·斯密就分途异路了。亚当·斯密无疑认为,经济发展的动力在于个人的积极性——个人为利益所驱动,图利的热情驱使人们去创造一切,尤其是创造了今天这个花花世界。就资本主义世界而言,我想,马克思大概也不至于反对亚当·斯密的观点。但在马克思所预言的那个社会主义世界中,经济发展的动力又将如何呢?马克思似乎没有明言。据理度之,大概是集体(或者公众、国家)的积极性吧。这跟个人积极性当然很不一样,但实际上也是基于利益——集体的利益。如果看不到集体的利益亦将利于每个个人,集体的积极性从何而来呢?而这样一来,不就同样追溯到利己的考虑吗?马克思与亚当·斯密岂不殊途同归了吗?

这就不能不承认,正是利己心在驱动人们的经济行为,这无关乎马克思与亚当·斯密,也无关乎经济制度。而这也就说明了,利己心正是社会发展的动力。

不过,我要提出的结论更强一些:对于社会发展而言,“利己”不只是动力,而且是主要的动力。这里的逻辑很简单:如果不是主要动力,那么必定还有比“利己”更重要的动力,在驱动着社会发展。一般来说,驱动社会发展的动力,除了利己之外,还有正义、公道、利他等等。那么这些东西是否可能比利己更重要呢?如果你去问邓力群,他可能会说“就是更重要”。如果你去问马克思,倒不一定得到与邓力群一样的回答;否则,马克思就不致力倡他的唯物史观了。我持的理由或许更简单:到今天为止,还没有证据表明,正义之类的东西具有比“利己”更大的力量。

有了上面的结论之后,利己之善就不容否认了。

既然如此,就很难继续坚持讨伐利己:怎么能讨伐一种有大善的东西呢?至少你得承认,利己并非纯粹的恶,而是善恶兼有。更重要的是,利己终究是人性所固有的;讨伐利己,无异于讨伐人性!能够讨伐人性吗?或者,讨伐人性有效吗?

就是从另一角度看,一味主张讨伐利己,也不免有失偏颇。如果一股劲地讨伐利己,如同文革英雄们所主张的:“狠斗私字一闪念”、“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使利己心荡然无存——其实你知道这绝无可能,利己不过是暂时藏匿不露而已——社会将不再存在任何竞争,所有人都将心如死灰,就是讨伐利己之人,也将因无利可图而偃旗息鼓,任何人对任何事都将了无兴趣。于是世界也将死寂,更何谈发展进步!

利己与克己

至此,对利己褒贬兼有。但这样一来,或许让人更加无所适从;说及“利己”时,不免善恶两难,讨伐与恭维都不是!这就似乎落入了黑格尔的老套:既如此,又如彼!

此处的逻辑,似乎比黑格尔略高一筹。我根本排除什么“对立统一”这种陈词滥调,只是强调:利己之善仅仅呈现在利己的一定限度内,超过这种限度,呈现的将不再是善而是恶;善恶之分依赖于那个控制利己限度的临界点。这种临界点牵涉到社会对利己的容忍度,如何准确确定它,只是一个枝节问题,此处不论。如果认可上述分析,就看不出“利己之恶”与“利己之善”有什么矛盾冲突,需要黑格尔之类的人来仲裁。因此,怕落入“辩证法陷阱”的担心可以休矣。

余下的问题是:如何将利己约束在那个不祥的临界点之下呢?古代圣贤似乎早就意识到了这一困难,准备了一个克敌制胜的利器,它叫做“克己”。先圣们何等看重克己,对此说过很多,古籍中车载斗量,毋庸细述。

古人重克己,但推行克己的战争还不失温文尔雅,不至于像文革好汉那样真刀真枪,“狠斗私字一闪念”。其实,克己只是一种内省,一种细微精致的内心检视,没有任何牵涉政治的口诛笔伐,与什么“斗私批修”毫不相干。斗私批修也不是什么克己;恰恰相反,那是一种高度的张扬,是挥舞板斧“向修正主义者的头上砍去”,是一种地地道道的讨伐。而克己恰恰不是一种讨伐:克己只是约束利己,而不是讨伐利己!

克己首先是一种个人修养。如果“克己”成为大多数人的理性选择,那么它就会成为一种社会风尚。这种风尚,当然是美德的不可缺少的基础。

利他

西方哲人并不禁绝“利己”。但也明白,利己毕竟不是值得珍藏的世间极品,不能仅仅用它来建造一个美好的世界。利己极需要一个形象良善的替代,哲人们找到了一个替代之物,它就是“利他”。中国古代虽然没有“利他”一词,但并不乏利他的思想、主张与行为,也不乏利他的风尚。因此,不能将“利他”视为某种外来之物。

与利己不同,就不要谈“利他”的什么善恶了,纯粹的好东西啊,连赞美还来不及,哪能说它的恶!只是这样好的东西就“只应天上有”了,人间也有吗?

这就太看坏这个世界了。偌大一个世界,哪能就没有利他之人、利他之事呢?你每天忠于职守,全力供职于某家企业,所生产的产品不是利于消费者吗?你厮守在自己的小店里,默默地做着生意,不是利于顾客吗?你头顶乌纱帽,即使颐指气使,总得履行一些职责,不是利于治下的小民吗?你可能是一个不称职的打工者,既不能干,又不勤勉,终于被老板炒掉,位子被别人取代,不也成全了另一个打工者吗?如此种种,岂不都在“利他”吗?真是无处不“利他”啊。

但听了这许多利他,想必你并不为其所动:这实在太不足道了!言下之意就是,这些人似乎没有什么利他之心,不过是“无心插柳”罢了。这叫做无意识利他。但不要低估了无意识利他,它毕竟是利他行为的大宗。如果说,“无意识利他”有什么缺陷,那就是它成就不了雷锋!人们看重的还是“雷锋”。

归根到底,人们更喜欢那种风生水响、笑脸迎人、能产生示范效应的有意识利他。如果某个人帮助了你,还让你感受到他提供帮助的那颗心暖意如春,那么,你所得到的就不只是一点冰冷的利益,而是一束善意的阳光!一个社会的光明,更来自那些有意识利他。一个人即使自己没有利他的良好记录,多半希望别人能够乐于“利他”。而有意识的“利他”的启示与榜样作用,正好能激发更多的利他行为,促进利他的风尚,从而有利于提升社会的文明。与利他联系在一起的,常常是同情、友善、仁爱、奉献。在一个普遍“利他”的环境中,你无疑会生活得更好,而且多半自己也更乐意做利他之人。

在一个利他已成为习惯与风尚的社会中,还存在“利己”吗?利己与利他,岂不黑白分明,岂不是势不两立的一对!这种逻辑,在道德学家的理论推演中,或许顺理成章,但并不合于现实的世界。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人,始终会看到,利己与利他依然相伴而行,而且将长期共存,各守边界,互不侵扰。

在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中,利己将一直保持着一定的空间,那是人性的自然需要,没有人会为此而惊恐不安,更没有人要求消灭利己。人们主张消灭而且行将消灭的,只是对利己的讨伐——这样的讨伐不符合人性,既不需要,也不可能奏效。

“讨伐利己”,将作为文明史上的一场迷雾存于历史。至于似乎是从“讨伐利己”引申出来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后来人们发现其真正含义其实是:天下人毫不利己,专门利某人!这将作为空前的虚伪与荒唐,长存于文明人类的记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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